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一、工作回顾与总结
学院首届教代会(首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来,认真履职尽责,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民主建设、维权民生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与实践,发挥了工会参与、维护、建设、教育四项职能,为学院和谐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强化政治引领,稳步扩大队伍,构筑“职工之家”。
加强理论学习,思想认识全面提升。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用科学理论武装职工头脑,坚持听党话,跟党走。
加强组织建设,管理体制逐步完善。设立基层工会组织14个,发展会员600余名,严格会员管理,学院教职工入会率达到100%。为工会建设奠定了组织基础。
加强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建立教代会和工会制度13项。修订了《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走访慰问制度》等文件,提高了工会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
(二)坚持“立德树人”,搭建“职业能力提升平台”,提升职工素质。
多措并举,全面加强“三全育人”工作。紧紧围绕育人中心任务,成立了“三育人”工作委员会。通过评选“三育人”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动了学院“三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
以岗位技能培训、竞赛为抓手,不断提升教职工业务能力。开展业务培训、教学基本功大赛等不同形式的教职工素质提升活动,有力促进了教师师德师风和教学水平的提升。
组织教职工开展岗位创新活动。调动和激发了教职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的积极性。
(三)关注民生民意,促进校园和家庭文明,共建“和谐之家”。
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关心教职工生活,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共慰问病逝职工家属300余人次、生病住院100余人次;为教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生日蛋糕。让教职工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关爱,促进了学院的和谐发展。
充分发挥女教职工的“半边天”作用。每年“三八”节为女教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系列活动。充分维护女教职工权益,调动了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充分发挥群体活动的凝聚作用。建立教职工活动室,配备体育用品;开展元旦联欢、会员交流、乒乓球、排球等体育活动。丰富了教职工的业余生活,促进了身心健康,促进了校园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加强管理监督,推进校务公开,创建“民主之家”。
推进了民主管理,发挥了教代会作用。参与审议了学院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年度预决算、教职工住宅建设、学院岗位设置、学院章程编制以及校区整合等重大事项。
促进了民主监督,落实了校务公开制度。干部人事、财务、职工奖惩、干部选拔任用、招生就业、招标采购等重要信息都在学院内外网公布。
畅通了民主渠道,完成了代表提案落实。首届教代会提案全部落实,日常建议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并做好反馈的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同志们:
实践证明,只有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听党话,跟党走,工会工作才能有生命力。回顾过去十二年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教代会、工会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工会和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行政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广大专兼职工会干部和广大会员的积极参与支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工作差距。主要表现在:教代会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教代会的重要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服务教职工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创新。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未来五年,是全面落实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建设国家和省级“双高”项目提升办学质量和层次的关键时期。新一届教代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省总工会十一届六、七次全会精神,以“造就一支宏大的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作为新时期学院工会工作的主线,以政治建设为根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职工,全面履行教代会、工会的各项职能,团结带领全院广大职工为加快学院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坚守理想信念,强化政治属性。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工会组织政治性。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职工,引领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加强理想信念和形势任务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强化制度执行,推进民主管理。加强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教代会职能的落实。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院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方面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畅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渠道,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主动性,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3.完善保障体系,维护职工权益。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生命线,着眼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的领域,解决职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实际困难。按照“经济上帮助,精神上鼓励,政治上关怀”的原则,开展暖心保障工程,提升教职工获得感和幸福指数。关心青年教职工的生活。发挥女教职工作用,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畅通合理诉求渠道,切实维护好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崇尚劳动创造,铸就劳模工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认真参加全省“五个百万”职工劳动技能竞赛(即百万职工劳动竞赛、百万职工技能竞赛、百万职工“五小”创新竞赛、百万职工节能减排竞赛和百万职工“安康杯”竞赛)活动,引领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优,培养更多祖国建设的技术技能人才。
5.拓展活动载体,满足不同需求。加强教职工活动中心建设,提升业余文化生活品质,展现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搭建更多沟通交流、发展进步载体平台,引导教职工以健康向上的身心投入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之中。
6.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工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为教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创新工作方式,推进机制改革。夯实基础,激发基层工会组织的生机活力。完善信息化建设,创建网上工会,推进工会网络平台建设和网络服务工作。
我们一定要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全院教职工,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昂扬的斗志、高度的热情投身到学院的改革和建设之中,为实现学院明天的宏伟蓝图贡献力量!
践行提质培优 坚持以质图强
为创建本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而努力奋斗
──在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王 力
(2021年4月)
各位代表、同志们:
本次大会的任务是,认真总结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以来特别是近五年的发展成就,科学谋划《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以“特高建设”和提质培优项目建设为依托,求真务实,团结进取,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特色发展道路,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不断开拓事业发展新局面。
下面我代表学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提请各位代表审议。报告包括三个部分内容,一是第一届教代会以来的工作回顾,二是学院“十四五”时期发展设想与愿景,三是学院2021年中心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第一届教代会以来的工作回顾
2008年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以来,学院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抢抓机遇,阔步前行,促进了学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学院呈现出旺盛的生机和活力,走出了一条独具鲜明特色的发展道路。
“十二五”时期,学院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彰显职业教育特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形成了规模、效益、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实现国家教学成果奖重大突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水污染控制技术》、《建筑电气安装技术》两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被评为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项目。学院获得中央财政、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共计2800万元。获得全国百所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国家级中等职业骨干教师等各类培训项目,举办了19期“国培”、“省培”职教师资班,培训近百所职业院校1000多名教师。获得“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23部,其中,《建筑结构》等17部教材获得教育部第一批“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第二批为6部。
抚今追昔,继往开来。在“十二五”发展的基础上,“十三五”时期,学院以“优质校”建设为抓手,以“双高”建设项目为牵引,较好地完成了规划所列各项任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建设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十四五”时期继续保持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学院“十三五”时期的成绩主要体现在:
(一)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创新局面
内涵建设成效显著。学院被教育部评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被省教育厅评为“双高”院校建设单位,“市政工程技术专业群”被教育部批准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A档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现代学徒制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有9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专业。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根据社会需求和产业调整需要,灵活设置和调整专业,形成了招生专业44个、在校生1.2万余人的办学规模。学院深化教学研究,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获奖率位居全省同类院校第一名。市政工程技术专业通过IEET认证,毕业生学历得到国际认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国家级教学名师 2 名、省级教学名师3名;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群)获得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与哈尔滨理工大学合作办学,累计培养五届共558名本科毕业生。学院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准,颁布实施,标志着学院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治理能力建设进入到全新的层级。2019年,学院获得省级教育系统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专业建设全面丰收。重点推进骨干专业建设,着力打造了土建施工类、建筑设计类、建筑设备类、市政工程类、建设工程管理类5个全国领先、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专业群,探索构建了人才培养的新模式。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专业示范点。其中,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专业示范点。与大连无常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共同建立了BIM技术应用学院,为BIM技术人才培养搭建了高层次平台。
教学资源增量提质。适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对44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审核。全员实施第二轮课程改革,组建校企一体课改团队323个,创建了“成长教育课程+专业平台课程+核心技能课程+职业拓展课程”共享型课程体系。联合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建设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4门。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我省第一个通过立项和验收的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成功立项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其他专业参与国家级教学资源库5个,工程造价专业被评为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积极组织教师参与各级各类赛事,累计获得各级奖项64项。利用VR、AR及MR等技术,将虚拟仿真实训与实操演练相结合,建成了建筑材料生产虚拟仿真教学平台、道桥工程虚拟仿真中心、建筑设备工程虚拟仿真系统、BIM技术应用虚拟仿真实验室、建筑设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仿真实训中心。其中,建筑材料生产虚拟仿真教学平台被评为省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设职业教育规划教材20部,特色教材17部;牵头或参与《建筑工程技术》等国家专业教学标准7个。
校企合作深度推进。积极推进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完成了20个实验室的升级改造任务,开发“教学做”一体化实训项目46项。精细木工实训基地、市政道桥实训基地、智能制造实训中心被评为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锐捷网络实训基地、特种工艺生产性实训基地被评为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黑龙江省BIM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2个协同创新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赫哲族鱼皮画大师工作室被评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国古建筑匠师工作室被评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了黑龙江建设职教集团,标志着学院与企业在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迈出了关键一步。艺术设计系与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东莞市精雕第二培训学校实行校企混合所有制合作,企业投入设备累计240余万元,共同为精雕行业培养近千名技术技能人才。完成了我省首批和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验收工作,建筑电气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酒店管理等三个专业学徒制试点项目成功通过了教育部的验收,跻身于学徒制试点项目先进行列,省教育厅专家组对学院现代学徒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创新创业谱写新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学主渠道,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学生修满创新创业课程4学分后准予毕业。大力扶持大学生创业典型,打造校园创业文化。积极参与国家创新创业资源库建设,建立了《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家居产品制作》等9门省级创新创业课程。打造双创师资队伍,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分批遴选教师参加双创培训进修。现有双创教师22人,专职16人、兼职6人。聘请30余名校外创业教育导师,形成了双创教育专家和导师库。建立了4.7万平方米,集教学、职业能力训练、培训、科技研发、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双创平台体系。建立ERP 沙盘模拟实训室等6个创业孵化基地。新建1000 平方米孵化基地,建立创新创业实践平台34个,累计服务学生团队56个、学生1556人。将每年的12月12日定为学院的“创客日”。
国际交流展现新貌。成立国际合作办公室,积极推进与俄罗斯国立远东交通大学开展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阿穆尔共青城国立技术大学合作,签订了建筑工程技术和建筑设计等2个专业的《合作协议书》,互认课程21门,互认学分60学分,探索实践“3+1”和“3+2”人才培养模式,于2019年5月开始招生,首次招收76名学生,提升了学院办学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市政工程技术专业顺利通过了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实地访评和认证。
(二)师资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
“十三五”时期,学院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促进学校发展的根本和纽带,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支以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逐步形成。
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32人,其中,博士7人,占比1.62%;硕士304人,占比70.37%。正高级职称39人,占比9.03%;副高级职称155人,占比35.88%;中级职称196人,占比45.37%;初级职称42人,占比9.72%。教师平均年龄在43周岁左右。外聘教师总量为823人次,均值约为每年165人次,逐步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外聘教师专家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1人(包括具有高级职称人才12人、硕士研究生79人),全部补充到教学一线岗位中。
教师综合素质显著提升。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建立教师发展数据库,制定培训规划。选派教师参加各类专项培训,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学习交流,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累计派出教师281人次参加进修、培训和交流。举办两期教师网络培训,共计培训教师936人次,培养专业带头人50名,骨干教师126名。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累计300余人次,平均时长6个月,促进了教师教学实践能力提升。建成4个名师工作室,构建了以“项目+工作室”为特色的名师培养模式。打造校企一体结构化教改示范团队8个。立项校企合作科技创新团队8个。打造校级创新创业团队3个。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被评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三)应用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实现新提升
新增应用研究机构5个,新增国家级教育科研研究基地1个,省级研究基地3个。获得省部级教研项目及市厅级科研项目 142项,应用研究项目9项。开展横向课题20项。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9篇,在 SCI、EI等检索系统发表论文58篇。申请专利118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73项,外观设计等专利31项。科研项目获奖81项,其中,国家级奖项43项,省级奖项38项。累计社会培训58649人次,其中短期培训12393人,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46256 人次;开展技术服务收入218万元。
(四)质量保证与管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持续推进诊断与改进工作,建立了“255128”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结构。推进制度标准化建设,实现了考核量化。落实内部质量保证主体责任,每年形成专业发展质量以及课程建设年度报告。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保证诊改工作的推进与数据实时化同步、与信息化建设同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了服务质量监控体系和质量改进螺旋提升基本单元的诊改运行机制,完成了质量保证体系与管理能力提升框架体系的标准建设等十项建设任务。
(五)信息化建设实现新跨越
学院有线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公共区域无线网络覆盖率达到75%以上,与“十二五”期末的无线网络零覆盖相比,实现了质的飞跃。初步形成了万兆骨干千兆到户的双网隔离网络体系,建立了以教育教学为主导的信息化应用体系,校园内信息化辐射力、集聚力显著增强。网络出口带宽达到5.2G,满足了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需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设了不同类型、功能完善的多媒体教室系统和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等先进教学设施,满足了师生需求。
(六)校园文化建设呈现新面貌
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形成了以“团结奋进 求实创新 传承奉献”为核心的校园文化。融合高职文化、企业文化、建筑行业文化于一身,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高职教育特色校园文化。不断突出特色,建设精品,逐步将学院建设成绿色生态校园、人文艺术校园、书香校园、文明和谐平安校园,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龙建院”微博、“龙建院团学”微信公众号,传播正能量,坚决抵制不良思想的传播和渗透。举办文艺汇演、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大型活动30余场,举办各级各类小型校园活动数百次,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之中。
(七)围绕中心抓党建引领事业实现新发展
学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党对学院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紧密围绕争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任务及提质培优项目建设,践行了“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党建工作理念。学院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体现党委管总、院长主政。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作风整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三推两强”、“百优党支部”创建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基层党组织优秀率由60%提升到80%。建筑系学生支部获得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荣誉称号。狠抓意识形态工作,牢牢占领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牢牢掌控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立德树人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思政课主渠道、主阵地建设,配齐配强思政课专任教师,思政课专任教师比例达到400:1,位居全省高校前列。强化课程思政导向,推进“四进四信”,使学生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接受教育、提升素质。学院团委获得黑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总体来看,《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圆满收官,学院的发展建设进入到产教融合、注重质量、优化结构、服务地方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设想与愿景
“十四五”时期是学院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关键五年,我们要全面利用好“特高建设”和提质培优项目建设的有利契机,把学院的教育思想、管理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教学基本条件、教育质量等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力争建成本科层次的职业大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等纲领性文件精神,树立新发展理念,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高度出发,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推动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六个强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障,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综合水平为战略主题,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根本路径,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始终坚持关注跟踪建设行业发展前沿态势,弘扬工匠精神,传承鲁班文化,培养鲁班传人,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学院实现办学层次升级、事业发展实现再一次跨越极为重要的关键期。学院根据《黑龙江教育现代化2035 》和《黑龙江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 年)》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央和我省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立足龙江,面向全国,坚持自身为主、外援为辅,以“双高”、“特高”、“提质培优”项目建设为载体,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区域经济社会特点,不断优化学院现有教育资源配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让学院和企业真正成为办学“双主体”。坚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实现新的更大的突破,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结合学院当前校情实际兼顾长远考虑,合理确定中期发展目标,力争在“十四五”时期,把学院建设成为本科层次职业大学。
(三)发展思路与主要任务
1.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强化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机制。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营造人才强校浓厚氛围。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结构,统筹推进“工程项目”党支部建设工程、农民工学生党员“双主体”培养工程和“党建+”工程。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探索三全育人新模式,创建“三全育人”示范党总支。构建基层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增设党建指标。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招标、采购、招生、基建、干部任用等关键节点的监督检查。开展廉政教育,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五是发挥思政课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强思政课学科和课程群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主要课程案例化率不低于80%,推进思政课程平台建设。加强思政课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加强培训和社会实践。六是强化共青团育人功能。加强团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打造在全国高校有一定影响的共青团品牌项目。强化社团管理,打造名班主任工作室,培养精英班学子。七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教代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代会在民主管理中的参政议政作用。发挥好群众性团体组织作用,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继续实施送温暖工程。
2.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载体,做好专业布局
一是打造“一流”高水平专业群。对接行业产业转型升级,面向主要服务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特色专业集群。聚焦“三教改革”,校企合作共同开发新形态教材,将专业群内核心课程建设成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金课”,力争实现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突破。推进“1+X”证书试点,在建筑信息化模型(BIM)、WEB 前端、建筑工程识图等技能证书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实践职教本科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实施职教本科专业试点。强化资源库建设应用,探索建立共建共享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二是打造“一流”校企命运共同体。建设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力争建成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创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海尔、锐捷等企业的合作,共同打造产业学院。创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三是构建“一流”创新创业体系。推进创新创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强化双创团队和双创平台建设,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促进中小微企业孵化。
3.以提升人才质量为目标,打造人才培养高地
一是深化人才培养战略定位论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明确人才培养特色、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学组织形式、质量保障等内容。建立人才培养评价制度,对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等进行动态调整、持续改进。二是构建“五线合一、三化并行”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保证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 50%。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实现过程、专业、课程的全覆盖。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实施个性化培养,积累到规定学分总数后即可“支取”相应学历。三是创建思政教育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建设红色之旅展厅和龙江精神展厅,构建思政教育虚拟实践教学平台,打造省内思想政治示范教学基地。四是打造数字校园一体化平台。构建“四横三纵一核心”的数字校园系统,搭建“5321”数字校园一体化平台,支撑教学、管理、服务的立体化信息体系,助力育人质量提升。
4.以提升师资队伍素养为目的,突出教师主体地位
一是打造高水平双师队伍。以专业(群)建设和课程改革为核心,构建校企一体结构化创新示范团队。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鼓励教师申请和评定多种职业资格及技能证书,组织专业课教师到高校、工厂、企业参加挂职实践、轮岗培养。二是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遵循科学规划、按需引进、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注重能力、德才兼备的原则,建设一支高素质师资队伍。加强专任教师引进工作,不断优化专任教师队伍结构比例。三是提升师资队伍素质。坚持以工作过程为导向,创建校企一体构建结构化创新示范团队。实施“教学名师工程计划”,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聘请行业企业领军人才、大师名匠到学院兼职任教,建立外聘教师专家库,外聘授课比例不低于 50%。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培养青年教学骨干,新入职教师五年内须有不少于半年的企业实践经历。四是提高师德建设水平。建立师德管理体系、考核标准和考核体系,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并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五是探索分配制度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探索奖励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完善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分配激励机制,适度向教学一线、优秀人才、双师型教师倾斜。
5.以强化应用型科研为载体,促进产教学研相结合
一是不断优化科研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科研制度体系,将成果推广应用绩效及贡献纳入业绩考核,建立以技术技能导向的评价体系。加强科研机构建设,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及省部级设置的研究院(所)和实验室。加强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创建人文社科研究国家级和省级基地。二是持续加强科研服务水平。建设社会服务中心,拓展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搭建建筑施工、市政工程领域校企合作科技创新研究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依托东北林业大学院士团队,成立新技术协同孵化基地。与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和宇辉集团深入合作,建立应用建筑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产教融合平台和技术技能平台。三是有效开展应用型科研。开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申报国家和省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利用国家寒区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应用科研项目研究,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在建筑工业化、产业化、绿色建筑、智慧城市等领域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助力产业升级改造。
6.以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为依托提升国际知名度
一是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深化与俄罗斯阿穆尔共青城国立技术大学合作,联合立项专科教育项目,开发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依托中英职教联盟,开发中英合作项目,毕业生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国际职业证书。二是开展国际工程教育认证。开展国际工程专业认证,每年参加 IEET 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研习会,组织认证实操训练营,促进教师内涵建设水平提升。三是开展国际职业教育服务。与中建八局、中建新疆公司合作,共建海外员工培训基地和“鲁班工坊”,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海外员工教育培训,培养本土人才。
三、2021年中心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保持疫情防控不减压,推动常态化运行保健康
慎终如始抓好校园疫情防控。立足常态化、精准化、精细化防控,督促各部门将疫情防控措施精准落实落靠。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摸排、校园管理、物资储备、饮食安全、心理健康疏导、人文关怀、舆论引导、科普宣传、疫苗接种等工作,确保上级部署落地落实,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二)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二是让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开展千堂党课进支部、组织微党课大赛等活动。开展干部年度考核,做好干部选聘工作。三是创新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及教师队伍建设,使专业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启动德育特色案例、思政课教学创新团队和示范课堂工作。四是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举办师生廉政作品展。加强工作纪律监督,严肃考勤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
(三)科学谋划未来五年发展,推进特高建设提质培优
一是精心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总结学院“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情况和经验,完成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巩固“双高建设”成果,圆满完成“特高”建设方案中2021年度建设任务。开发新型特色专业群标准和课程标准,保证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全面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一体化课程体系。探索实践职教本科专业试点,力争新开设职教本科专业1-2个。三是推进“491”专业结构优化工程。实施专业重组,对现有的 44 个专业实施优化重组,分类整合打造 4 类结合度、关联度高的专业群 9 个。推进“15 联动”和“政校行企”建设机制,组建由行业企业专家、技术骨干和教育教学专家组成的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
(四)坚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建设引向纵深发展
一是聚焦三教改革。开发新形态校本规划教材10本,建设“课堂革命”典型案例3个。将专业群内核心课程建设成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金课”,立项建设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加强教学研究,力争实现学院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零的突破。二是推进“1+X”证书试点精准化培养。推进“1”和“X”有机衔接,在BIM、WEB 前端、建筑工程识图等技能证书先行先试,为近 1000 名学生及 500 名社会从业人员进行认证。三是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推进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新增合作项目5-10个,力争建成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深化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行“订单班”、“冠名班”等多样化试点模式,打造产业学院3个。四是扩展国际合作平台。深化与俄罗斯阿穆尔共青城国立技术大学合作,开发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专业标准1个和课程标准10个。五是提升教学管理监督质量。编撰新版《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修订《督导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对未能完成当月任务的及时进行预警干预。六是构建创新创业体系。建设创新创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获得各类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8-10项。七是深化校际间合作交流。持续推进与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G7联盟兄弟院校的合作交流,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八是提升治理能力水平。修订学院《章程》,落实《学院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形成学院规章制度汇编。
(五)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一是提升双师队伍水平。建设结构化创新示范团队5个,力争入选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力争培育省级名师1名。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鼓励教师申请和评定多种职业资格及技能证书。二是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落实“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稳步扩大师资队伍规模。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现代导师培训计划,加大校内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实施内部挖潜,强化中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水平提升。
(六)深入挖潜保持招生强势,充分发挥就业导向作用
一是稳生源强化招生录取。完善学院单招工作方案,完成单招录取工作任务。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合理制定2021年高考招生工作方案,拓展生源基地,实现招生宣传的全省覆盖。二是保就业强化就业质量。落实就业工作主体责任,贯彻“六稳六保”要求和三级包保工作机制,压实责任,全力保障就业稳定。不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组织专场招聘会及网络面试,组织开展第二轮学生实习就业安置工作。
(七)深化科研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一是提升科研反哺教学能力。加强科研制度建设,立项寒区协同中心项目3-5 项,申报专利9项,开展省“双高”相关项目验收,推进“特高”项目建设任务。二是助力行业企业发展。协助省住建厅做好全省建设行业职业岗位培训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继续做好“国培”和“省培”工作。
(八)推进人事管理机制建设,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人事制度的“废、立、改”,逐步形成符合发展需要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对人事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为实现云端人事档案管理奠定基础。
(九)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合格建设者接班人
压实责任推动团学工作开创新局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工作值班、带班、考勤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等各级各类的校园文化活动。扶持2-3个创新创业社团,培育1-2个科技创新项目,召开学代会和团代会。
(十)加强校园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一是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开展好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继续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二是提升校园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学院站群系统,推进官网改造升级。搭建虚拟化系统,完成虚拟化平台建设任务。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移动APP全面投入使用,智慧校园三期项目暑假前上线试运行。三是提高后勤服务管理能力。做好2021年度后勤整改工作。完成学生公寓及生活辅助用房的开工建设工作,完成图书馆项目的前期建设准备工作,推进部分用地的土地确权。四是营造安全稳定育人环境。加大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做好教育稳定和信访工作,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造平安校园。五是加强资产管理采购效率。利用校园内网资产查询系统开展个人名下国有资产的清查工作。及时处置报废资产,优化资产配置。六是提升财务收支管理水平。筹集基本建设资金4500万元,保证学生公寓及生活辅助用房工程项目如期开工建设。积极申请政府专项债券1.1亿元,用于体育馆和图文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各位代表、同志们,今年是学院“十四五”发展的开局起步之年,目标清晰明确,工作任务繁重,要求我们要始终保持旺盛的精神状态,以改革的锐气克服困难,以创新的思路破解瓶颈,用优异的工作成效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各位代表、同志们,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抓住高职教育发展的战略机遇,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攻城拔寨,为在“十四五”时期把学院创建成为本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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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学院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改革和各项事业发展,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国家级“特高”和省级“双高”建设步伐,启动“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推动内涵建设向纵深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提高办学水平,为推动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一、全面强化责任担当,众志成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
1.压实落靠疫情防控措施
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面做好校园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各项预防措施,维护师生生命安全。
工作措施: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上级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摸排、校园管理、物资储备、饮食安全、心理健康疏导、人文关怀等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舆论引导与科普宣传,及时宣传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党政办公室、学工部、宣传统战部、保卫处、资产处。
2.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学校各项工作
目标任务:坚持“两手抓”,确保疫情防控延期开学期间学院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工作措施:制定实施学院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预案,妥善安排新学期返校开学、线上教学、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坚持“停课不停学”,依托各类在线平台积极开展在线教学活动。采取视频会议、远程办公等方式,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教务处、招就处、学工部。
二、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抓好党建
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目标任务:强化理论学习,学好吃透全会精神。
工作措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列入学院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和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开展全员培训,集中专题研修。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点举措实施规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继续实施高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进四信”专题教学。深化理论学习,做好各系部教职工政治学习的监督和考核工作。依托学院章程,不断完善学院制度体系,深化在党建、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保障方面的制度建设,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体系,把制度的执行落实到各方面各环节。
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组织部、思想政治部、党政办公室、各党总支。
4.切实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目标任务: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工作措施: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委中心组、党总支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做好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加强校园新闻宣传管理,强化校园网络新闻的发布制度;做好党建带群建工作;巩固文明校园创建成果,创建文明校园标兵。团结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教职工,继续做好统战工作。
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组织部、各党总支。
5.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目标任务: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工作措施: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大在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发展教师党员至少3人。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省委部署开展好作风整顿工作,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考核,推行“党建+”模式,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党支部建设达到100%。建立优秀党支部书记风采展示平台。开展千堂党课进支部活动。举办“微党课”、党务技能、辅导员技能大赛,积极参加第三届“黑龙江省高校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大赛”。实施“先锋引领工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和组织工作制度化,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做好干部的选聘工作,将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选出来用上去。落实提高党支部书记津贴待遇,将党支部书记津贴核定为每月12个标准课时。修订完善教学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开展以“走基层、问需求、解难题”为主题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对接活动。
责任部门:组织部、各党总支、学工部。
6.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目标任务:筑牢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健全和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
工作措施: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台账推进《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落实。积极推进课程思政,实施深化新时代黑龙江学校思政课创新创优行动,落实“一校一策”要求推进思政课建设;探索挖掘专业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资源,使专业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发挥协同育人效应。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模拟仿真实训基地平台。全面推广铺开课程思政建设。举办思政课教师公开课观摩活动。增设《中国革命史》、《龙江精神》等两门课程,开发思政课校本教材。
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思想政治部、教务处、组织部、学工部、各党总支。
7.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目标任务:运用“四种形态”监督办法,持续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警示教育。
工作措施:组织召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订学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深入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防止“四风”回潮复燃,大力打造学校的清风正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不落实、不作为行为。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各党总支。
三、科学谋划未来发展,全力推进“特高”项目建设
8.启动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目标任务:全面总结学院“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情况和经验,启动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结合“特高”建设任务,明确发展定位,科学合理制定办学目标。
工作措施:认真总结梳理学院“十三五”期间的工作,做好相关项目的收尾工作。成立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2020年10月前完成前期调研论证和规划框架设计,2021年4月底前完成起草和征求意见,6月底前完成论证和报批,力争2021年上半年前完成编制任务。要加强战略谋划,广泛开展调研,汇聚全院智慧,认真研究学院发展、行业动态、职业教育前沿和区域发展等重大问题,充分研讨“十四五”期间学院改革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和主要举措。推动各类专项规划以及各系规划的编制工作,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规划管理体系。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
9.打造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
目标任务:完成“特高”建设方案2020年度建设任务。
工作措施:集中力量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项目,围绕“一个加强、四个打造、五个提升”建设任务,科学谋划“双高计划”实施项目,认真研究“双高计划”实施路径及方式,修订“双高计划”学校及市政工程技术专业群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组织专家开展“双高计划”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论证工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中的2020年度建设任务制定月推进计划,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项目建设部门。
10.推进专业集群和高水平专业建设
目标任务:以省双高项目建设为统领,聚焦专业集群和专业建设,引导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资源库建设、社会服务能力、校企合作水平、国际化水平等形成特色。
工作措施:加强专业群项目建设监督指导,按照任务书进度计划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实施月推进制度,强化过程管理。重点建设4个办学优势明显、位居国内同类前列、专业服务定位明确的高水平专业,实施建设项目月推进制,编制月推进任务分解表,做好绩效考核评价与总结。推进现代学徒制建设,探索更深层次的产教融合,凸显双主体育人典型特征。发挥职教集团作用,精选主题,为各专业搭建平台,对校企深度合作进行进一步研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合作育人经验,有效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持续做好中外联合办学项目的教学组织工作。强化BIM、WEB、智能财税等四个“1+X”证书推进工作,有机融入教学,着力提升学生职业能力,提高“1+X”证书通过率。推进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持续提升资源库的建设与应用水平。完成5个专业集群和4个骨干专业2020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市政工程技术专业IEET专业认证以及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建筑电气3个专业IEET认证实地验收工作。探索建设锐捷、海尔等产业学院3个。组织召开职教集团会议1-2次。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项目建设部门、各系。
四、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内涵建设向纵深发展
11.聚焦三教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目标任务:遵循课改要求,以课程改革为有效载体,聚焦三教改革,深入推进“双师”型教师教学、立体化或活页式教材、教法改革建设。
工作措施:建立国家、省、院三级建设机制,推进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建立月推进和月报告工作机制,各专业要紧密围绕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坚持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和项目化课程改革,编制新一轮的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力推进课程教学改革任务,完成核心技能课程、专业平台课程、成长教育课程、专业拓展课程的课程标准、课程整体教学设计和单元教学设计、活页式教材等资源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力争立项建设院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3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开发活页式教材5本。按照课程改革方案完成课程开发300余门。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部)。
12.推进在线课程建设
目标任务:以在线课程建设为载体,完成在线课程建设任务,整体提升教师信息化水平。
工作措施:完善在线课程建设标准,加快在线课程录制、上线工作,进行课程建设验收工作。发挥慕课网络平台作用,为每位教师搭建课程建设交流、共享平台。每位教师在慕课平台完成一门所讲授课程的教学资源建设,整体提升教师信息化水平。开展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力争立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10门,自建慕课15-20门。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部)。
13.强化教风和学风建设
目标任务:以制度建设为引领,推进精细化管理,强化教风和学风建设。
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编纂《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强化制度的落实,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规范教学管理和教师教学行为。建立“教研讲坛”和“教研联络”制度,以各教研室为单位,大力开展专业建设等教学内容的研讨,形成教学研究的浓厚氛围。落实好《家长联系制度》,及时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责任部门:督导办公室、教务处、各系(部)。
14.加强教学管理监督
目标任务:加强教学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工作措施:落实《督导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学院领导听课制度,校级领导听课2次,中层干部听课3次;加强教学检查力度,做好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强化实验实训课抽查,抽查不低于教学周数的30%实验实训课。加强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过程管理,保证采集工作常态化、数据动态化,提高填报质量。充分利用数据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编制2020年教育教学质量年报和企业年报。发挥好云实习管理平台作用,实现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实施月推进制度,抽查顶岗实习教师记录表,定期公布检查结果,提升管理质量。
责任部门:教务处、督导办公室、各系(部)。
15.持续推进诊断与改进工作
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加强诊断与改进工作。
工作措施:修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制定《专任教师教学质量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体现多劳多得精神,突出奖励业绩优秀的教师。落实《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方案》部署,上半年完成五个层面的建设标准,并在智慧校园上试运行。任务管理平台持续更新,实时进行诊断与提高,2020年底前对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层面形成自诊报告,并申请智慧校园建设中的诊改复核。
责任部门:督导办公室、各处室、各系(部)。
16.开展创新创业工作
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工作措施:完成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创新创业信息管理平台填报,确保数据实时更新,准确无误。鼓励学生参加双创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利用大师工作室建设、创新创业团队立项建设、创业大赛等载体,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提升师生创新创业能力。开展创新创业培训2-3次,力争获得各类省级创新创业大赛5项。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部)。
17.深化院校间合作交流
目标任务:持续推进与广东番禺职业学院、G7联盟兄弟院校的合作交流,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工作措施:深化合作交流,在专业建设、学生交换培养、师资培训和交流等方面取得成效。力争扩展合作培养学校1个,合作专业1个。
责任部门:教务处。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流教师团队
18.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目标任务:稳步扩大师资队伍规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0名、专职思想政治辅导员10名。不断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学缘结构。
工作措施: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稳步扩大师资队伍规模。制定科学合理的招聘方案,结合高等职业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特点加强对引进对象实践经历和实践能力方面的考量。进一步推进高层次人才招揽计划,从职称评聘、薪资待遇等方面不断加强对高职称、高学历人才的吸引力;学院和各系(部)两级层面努力增强校企间人才流动性,聘请企业大师工匠走上讲台、引进行业领军人才来校任教;不断内部挖潜,鼓励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提升学历、外出实践。持续优化整体师资队伍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促进教师理论经验与实践能力相结合的韧性不断增强,打造适应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要求的师资团队。
责任部门:人事处、各系(部)。
19.提升师资队伍综合素质
目标任务:推进以“双师”素质为核心的师资培养工作,提高学院的核心竞争力。
工作措施:发挥教师发展中心的作用,系统推进“1246X”师资队伍培养体系,以“双师”素质为核心,加强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分层培养,带动梯队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整体质量提升。建立有利于教师发展的良好环境。鼓励学院教职工进行学历提升、参加业务培训、参与各层次教研和赛事活动。举办教师培训班,定期组织基本功培训,邀请专家到校举办讲座,开阔教师眼界,提高教师的综合素养和教学能力水平。举办院级“说课程思政”和“教学能力”比赛,搭建课程建设交流与分享的平台。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落实企业实践制度,开展“双师型”教师认证工作,完成对“双师型”教师的考核。举办培训班3期。力争培养省级名师1名。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部)。
20.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目标任务: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要求,把“严师德、促发展、优管理、立尊严”的目标作为重点,抓实抓靠,抓出成效。
工作措施:推进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省委30号文件提出的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要求,严把“课堂教学管理”关,加强对课堂教学检查与监督,持续深入开展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全面加大教师违规违纪惩治力度。加大奖惩力度,持续开展“四有”好老师评选和典型宣传活动,培养教师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生重教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督导办、纪检监察处、宣传统战部。
六、巩固招生就业良好局面,开拓进取保持强势格局
21.强化招生工作
目标任务:全面分析研判招生形势,强化宣传,压实责任,力争2020年录取人数不低于3800人(不含扩招)。
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学院单招工作方案,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对比分专业录取率、报到率、专业调剂率及就业率,适当调整招生计划。采用“院系配合,全员参与”的工作方式,开展有效的招生宣传。力争2020年新建优质生源基地10个,参加省内外招生咨询会不低于80场次,最大限度保证学院中等教育生源数量的质量。继续做好扩招工作。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系。
22.全力支持和保障毕业生就业稳定
目标任务:落实就业工作主体责任,调整优化就业工作思路,建立健全院系领导、专业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全员参与的联动机制,三级包保,压实责任,坚决做好就业工作,力争一次就业率不低于90%,全力保障就业稳定。
工作措施:充分挖掘校友、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源,巩固并拓展就业合作伙伴,不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4月初举办大型网络招聘会1次,多种渠道力争累积提供优质就业岗位不低于2000个。依托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进一步抓稳抓实就业指导、派遣及就业数据统计工作,落实就业特殊群体精准化帮扶举措。大力开展大学生就业示范性高校建设工作。实施“建功龙江”大学生凝聚行动,开展留省就业创业系列宣传和主题招聘活动。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系。
七、深化科研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23.深化科研机制创新工作
目标任务:科研工作要紧密围绕“双高”建设,在校企深度合作办学、激励机制、评价机制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
工作措施: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学研合作,鼓励在各专业领域创新研发新型实用专业技术、实用型专利并进行孵化、生产和推广,争取立项横向科研10项,申报专利9项。充分利用寒区城乡可持续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分中心的应用科研创新研发平台,立项寒区协同中心项目3-5项,开展实际工程应用以及技术创新中关键性问题的应用研究。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促进民族传统工艺、民间技艺传承创新。推进建筑施工、建筑设备、家具制造领域校企合作科技创新究平台建设,搭建应用研究平台2个。开展科研与服务能力建设“双高”项目建设任务的推进管理及验收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及科技动态宣传工作,举办专题讲座2-3次。
责任部门:科学技术处。
24.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目标任务:落实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部署,大力加强成人教育工作,抢抓机遇,认真谋划社会培训工作。
工作措施:加强同省住建厅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协助省住建厅做好全省建设行业职业岗位培训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对学校学生的宣传力度,满足我校学生双证毕业的要求。做好建设领域岗位培训报名考试、监理员培训考试和BIM建模师培训考试工作。充分发挥学院的自身优势,加强对兄弟院校土建类专业建设的指导。继续做好兄弟院校专业教师的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工作,加大师资队伍培训班宣传力度,做好中高职师资培训,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力争培训200人次。
责任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
八、深化人事管理机制建设,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25.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目标任务:结合学院改革发展和“特高”建设,深入推进人事管理制度的“废立改”工作,梳理既有制度,建立新制度,初步形成符合学院发展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
工作措施:对学院原有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研判,发现原有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形成制度讨论稿,通过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讨、到教职工中开展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和客观条件对原有制度进行修正,对制度缺失部分进行补充,建立、健全和完善学院各项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形成以制度为核心、重要规范性文件、执行性文件相匹配的规范统一、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
责任部门:人事处。
26.厘清各岗位工作职责
目标责任:明确岗位目标,实施岗位目标管理,有效解决职责不清、标准不高的问题,促进行政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升。
工作措施:制定《人员岗位职责》,完善《目标考核办法》。目标要起到过程激励的作用,建立“踮脚可触”的标准,以推动教学诊改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要求学院各部门制定岗位工作标准,使每项工作都有量化标准。
责任部门:人事处、督导办公室。
27.加强工作纪律管理
目标任务:加强工作中的执纪监督,促进教职工提升敬业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督促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将主要精力投放于工作之中。
工作措施:严格考勤制度、规范考勤管理,进一步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开展教职工工作纪律情况联合检查,对教职工日常在岗情况和工作状态开展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加大对值班(宿)到岗情况的检查力度,每月定期检查值班情况记录、抽查值班(宿)视频。对工作和值班(宿)中迟到、早退、旷岗、擅自离岗等情况一经查实给予通报,并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惩戒。
责任部门:人事处、纪检监察处、有关部门。
九、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成功
28.加强共青团建设
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本要求,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共青团,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让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
工作措施: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学院共青团改革。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深化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落实全团“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1+100)”制度。
责任部门:学工部、各系党总支、团总支。
29.全面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
目标任务:增强学生诚实劳动意识,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树立正确择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懂得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深刻道理;注重培育公共服务意识,使学生具有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工作措施:围绕创新创业,结合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制定学院全面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和劳动教育课程标准。实施“最美劳动实践工程”,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构建劳动教育责任链条,举办劳动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工部、各系。
30.加强学生日常服务管理
目标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全心全意服务于广大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关注学生成长成才。落实《学生手册》要求,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教育引导学生成为新时代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工作措施:及时分析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敏感时期、重要节点、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值班、带班、考勤制度。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和关心帮扶工作积极宣传、组织开展“三下乡”、“西部计划”等志愿服务活动,以“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活动为工作抓手,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探索实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落实军事课程新大纲,做好2020级新生军训和征兵工作。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各级各类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
责任部门:学工部、军体部、各系党总支、团总支。
十、坚持关注民主民生,提升学院整体服务效能
31.继续关注民生,不断促进学院民主建设
目标任务:发挥学院工会作用,增强为广大教职工服务意识,关注民生,提升教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
工作措施:继续加强工会、教代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好教代会参政、议政作用。继续开展好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继续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发挥教代会民主监督治理作用,组织召开学院第二次教代会,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责任部门:工会。
32.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
目标任务:提升校园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使广大师生能够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信息化建设所带来的深刻变化和工作学习便利。
工作措施:完善无线覆盖体系,使办公区域达到100%全覆盖,提升智慧校园基础环境支持;完善网络安全防护系统,搭建堡垒机防护层,为信息化校园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各部门要按照整体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优化完善智慧校园系统,年底前运行师生网上办事大厅至少50个流程,并运行人事、科研、学工、督导等系统,完成智慧校园建设阶段性工作任务。加强与建设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27个机房虚拟桌面技术的应用及BIM软件的安装和普及。
责任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督导办公室、各处室、各系(部)。
33.不断提升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后勤系统管理效能和服务能力,推进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为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全面的后勤保障服务。
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后勤队伍人员素质,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效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持续深入推进2020年高校后勤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继续做好2020年度后勤整改工作,完成整改项目上报、评审、施工和验收工作。通过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平台,申报“能效领跑者”项目,升级节能监管平台,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汽的动态管理,完成对楼宇房间的用电进行公示。加强校园基本建设,完成学生公寓及生活辅助用房的建设工作,完成校园现有建筑的验收备案,做好图文信息中心的前期施工准备工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具有鲜明特色、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加强餐饮服务管理,强化食堂的公益性,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有序推进后勤改革,积极探索公共浴池、B食堂等生产经营委托第三方经营的模式,实现后勤由服务型向管理型转变。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34.加强资产管理力度,加快招标采购进度
目标任务:完成学院资产清查,推进闲置资产处置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快“双高”和基建项目的招标采购。
工作措施:上半年完成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学院国有资产家底,并做好国有资产的处置工作,计划报废资产500万元。继续推进职训楼资产处置工作,上半年完成职训楼资产处置审批并在省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完成校办企业黑龙江高技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工商注销工作和设计院清税及工商注销推进工作。谋划好“双高”“特高”建设项目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及奖补专项资金项目招标采购工作,7月底前完成采购计划和采购参数的上报。实施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5月底完成学生宿舍和生活服务辅助用房项目的监理和施工招标。
责任部门:资产处。
35.强化财务保障能力
目标任务:强化节支增收,将有限的经费使用好、利用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益,保障师生员工民生支出和“双高”“特高”建设项目及基建项目资金需求。
工作措施:加强民生和重点支出保障。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申请调整预算150万元,优先支持学院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积极筹集配套资金837万元,为圆满完成国家“特高”专业群和省“双高”院校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提供资金保障。筹集基本建设资金2600万元,保证学生公寓及生活服务辅助用房工程项目如期开工建设。重新核定教学系部两级管理包干经费,使之更加合理,满足二级系部办学需求。加快招标采购项目和“双高”“特高”项目支付进度,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部门:财务处。
36.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加大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压实安全责任,打造平安校园。
工作措施:完善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防护工作。持续推进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双重机制建设的动态管理。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做好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防治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的教育稳定和信访工作,重点做好通勤车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消防整改和监控升级改造工作,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契机有针对性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和演练,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演练,开展安全大培训活动、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努力建设文明校园。
责任部门:保卫处、党政办公室。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10月31日)
2018—2019学年度,我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现就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概述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是为了保障全院师生员工依法获取学院相关党务、行政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也是我院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更是我院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促进校园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2019学年度,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面贯彻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围绕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的战略目标,以服务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为主线,以学院信息公开和行政党务公开透明为着力点,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是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以增强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广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认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我院充分认识到,坚持深化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务和政务工作公开、透明的重要举措。我院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监督公开成果,提高公开水平,逐步推开、注重实效的信息公开,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教学、行政、学生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主要职能功能,全面领导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我院认真学习并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内各系(部)、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按相关要求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规格进行统一,为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既要防止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又要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重新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我院在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院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一年来,我院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共4400余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约3700余条,校报310余条,广播、宣传栏等其他形式390余条。
(二)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
3.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4.专业设置,重点专业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结果,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5.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学业管理,奖惩管理,资助管理,心理辅导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6.学院人员基本情况,人员招聘相关办法,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职工考核办法;
7.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8.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标;
9.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10.按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它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院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没有收到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我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学院已经形成了的初步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尚需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配套的制度措施需加紧制定出台,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需进一步畅通和丰富。一些基层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不够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在下一步工作中,学院将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的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公正、公平、便民”的工作原则,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整性与时效性。
(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
在实际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以系统化为依托,以规范化为目标,大力宣传、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将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
进一步推进有关制度建设,增强工作规范性,如建立对涉及学院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
(四)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充分结合原有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加快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速度,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丰富学院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0月28日)
2019—2020学年度,我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现就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概述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是为了保障全院师生员工依法获取学院相关党务、行政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也是我院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更是我院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促进校园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2019—2020学年度,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面贯彻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围绕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的战略目标,以服务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为主线,以学院信息公开和行政党务公开透明为着力点,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是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以增强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广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认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我院充分认识到,坚持深化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务和政务工作公开、透明的重要举措。我院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监督公开成果,提高公开水平,逐步推开、注重实效的信息公开,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教学、行政、学生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学院设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涉及信息公开事项的部门设有信息公开联络员。学院在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行了优化和整合,通过与现代教育与网络中心协调配合,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和学院信息公开专栏的有效链接,减少了工作量,确保了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的丰富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我院认真学习并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内各系(部)、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按相关要求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规格进行统一,制定了《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表》,在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为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既要防止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又要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重新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我院在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院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一年来,我院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共4200余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约2900余条,校报230余条,广播、宣传栏等其他形式400余条。
(二)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
3.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4.专业设置,重点专业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结果,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5.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学业管理,奖惩管理,资助管理,心理辅导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6.学院人员基本情况,人员招聘相关办法,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职工考核办法;
7.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8.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标;
9.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10.按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它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院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没有收到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我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学院已经形成了的初步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尚需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配套的制度措施需加紧制定出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和范围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栏目网站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设。一些基层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不够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在下一步工作中,学院将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的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公正、公平、便民”的工作原则,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整性与时效性。
(二)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
学院将全面推进与广大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学院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制度,能够为广大师生员工就近及时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
在实际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以系统化为依托,以规范化为目标,大力宣传、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将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整合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对信息公开数量较多的部门,如招就处、教务处等部门单位,每年需要公布的信息比较多,优化升级网络系统,完善各级专栏的信息共享机制。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
进一步推进有关制度建设,增强工作规范性,如建立对涉及学院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
(四)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充分结合原有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加快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速度,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丰富学院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五)加强学校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
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2020年第15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调配合理和行车安全,保障学院日常工作顺利进行,厉行勤俭节约,参照《黑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黑车改〔2018〕2号)和《黑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黑车改〔2018〕3号)文件要求,结合《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我院实际,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公务车辆”是指由党政办公室所管理的,用于各部门从事公务活动所使用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 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黑建计[2018]16号)要求,核定学院保留2台公务车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保障各1台。
第四条 学院公务用车管理的原则是:统一调配、合理使用、提高效率、节约开支。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行政职能部门和系部。
第二章
车辆使用
第六条 学院公务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七条 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相关部门或个人公务用车申请,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一)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 保密文件及文书的传递;
2. 涉密通信器材的取送;
3. 紧急重要公文、领导特急批文等的取送;
4. 携带涉密文件(符合国家保密等级)及执行特殊公务人员的公务出行、接送站;
5. 重要档案资料、大额现金、财务账册、贵重物品取送等公务出行,按有关规定,必须由专人专车运送。
(二)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 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安全稳定等特殊任务;
2. 处理时限性强、利用私人或社会车辆无法保障的紧急公务或突发事件;
3. 参加政府、人大、政协、纪委等上级机关召集的紧急会议或公务活动,以及前往非公务车辆不便出入的重要场所;
4. 因交通不便、时间要求紧或出行人员多等因素,不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调研考察、检查督导等集体公务出行;
5. 有公函的公务接待以及外事活动等。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公务活动,如外出参加比赛、办理业务、招生宣传、就业与校企合作洽谈、参加学习会议等,出行自行保障并按照《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出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报销出行费用。确因时间紧迫或交通不便需要安排公务用车的,须经公务车辆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第八条 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人员,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使用公务车辆,并按照学院公务出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在公务交通补贴中按照使用里程扣除相应费用。其他一般公务出行自行保障。
第九条 因公出差人员按80元/天领取交通补贴包干使用,不单独安排公务车辆随行或提供接、送站(机)服务。
第十条 用车申请办法。
所有公务车辆使用,必须做到有计划性、预见性,用车部门按申请审批程序办理用车手续。
(一)一般公务用车根据工作任务需要,用车部门提前一天填写《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审批单》(附件1),经申请部门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送党政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紧急公务用车。因特殊情况需要紧急用车的,用车部门须与党政办公室负责人联系、确认并报公车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用车结束后,须于2个工作日内补办用车手续。
第十一条 用车注意事项。
(一)经党政办公室确认派车后,用车部门应与出车驾驶员取得联系,落实安排,用车人上车前需按照驾驶员提示填写《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附件2)。如有变更事项,应及时通知党政办公室和司乘人员。
(二)用车部门应按用车申请路线行车,行车途中不得私自临时要求驾驶员改变线路或增加任务。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或延长行车路线的,要征得党政办公室的同意后方可变更,用车结束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未经党政办公室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地点和行车路线。
(三)行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用车人员不得要求驾驶员违规运行和停靠,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或其他损失,由用车人员承担。
(四)禁止公车私用,禁止使用公务用车进行非公务活动,禁止公车借给私人使用。
(五)用车部门不得直接要求驾驶员行车。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十二条 校内公务车辆由专人负责驾驶。禁止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随意将车交给他人管理、使用。
第十三条 公务车辆使用实行档案化管理,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登记、保养维修记录、违章记录、行车记录、加油记录等。所有车辆的证件及资料,除车辆行驶证由专职驾驶员携带和保管外,其余均由党政办公室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需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移手续,经办人应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十四条 公务车辆的各项缴费和年审,由车辆专职驾驶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前往指定管理部门办理手续。逾期未办产生的滞纳金、罚分等,由车辆专职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车辆机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设法排除。如需送修车厂维修的,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申请维修手续后将车辆送指定修车厂维修。
第十六条 未经批准,禁止将公务车辆用于出租、出借、转让、抵债、抵押、出卖等。禁止对公务车辆进行拆卸、改装、丢弃、报废,违者将被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无出车任务及下班后,所有公务车辆均应停放在学院指定位置存放。未经批准,车辆不得在校外过夜。
第十八条 严格节假日期间公车管理。节假日期间,无公务安排的车辆,统一停放在指定地点。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须经党政办公室、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统一安排用车并做好用车记录。
第四章
驾驶员管理
第十九条 驾驶员应服从党政办公室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第二十条 驾驶员除公务出车外,其他工作日时间应在办公地点待命备班或协助完成其他工作。驾驶员个人因私外出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十一条 经常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学习,参加安全培训,接受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违章。
第二十二条 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开故障车、随意行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不得拨接通讯工具。违章人员除接受教育外,所受的各种处罚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端正驾驶作风,做到准时发车、节约油料、安全礼让,文明行车,不准在车内吸烟、进食,严禁驾驶员公车私用,违者将被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出车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报告,并说明原因。驾驶员应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保持与党政办公室的正常联系。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行车记录。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本人因违章行驶或证件原因被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处罚费用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纯属个人原因被处罚的,罚款由驾驶员本人负责,不予报销。
(二)因特殊情况发生违章而被处罚的,在查明情况和责任后,按适当比例予以报销。
(三)非驾驶员责任原因被处罚的,在取得证明后可全额报销。
第二十七条 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及时报警和报告党政办公室,并按交警的责任认定和要求接受调处。
第五章
车辆保养与维修
第二十八条 车辆保养。
(一)学院所有车辆专属驾驶员应切实遵守车辆保养要求,保持车况良好。
(二)出车前对车况要作仔细检查,特别是机油、水温、轮胎等。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不足时应及时加气;轮胎磨损到规定限度时,必须及时更换,以确保行车安全。
(三)若发现车辆操控出现异常,应立即检查、修理,防止发生事故。如需送厂检修,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离开车辆时应及时上锁,车辆行驶证应随身携带,随时防范车辆及备件失窃或受损。
(五)公务车辆每周进行至少两次清洁,随时注意车辆内外整洁,车内不得零乱堆放杂物。
(六)按规定行车里程对车辆进行例行保养,并及时填写《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见附件3)。
(七)驾驶员应详尽填写所有车辆的保养记录,建立好车辆档案。
第二十九条 车辆维修。
(一)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反映故障情况,并及时填写《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3)。
(二)修车申请得到批准后,驾驶员应到指定车辆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驾驶员不得私自维修)。车辆在维修时发现新的故障,需要更换新的零件及增加费用时,应立即向党政办公室汇报,得到批准后方可维修。
(三)修车完毕后,修车厂应出示修车费用清单,驾驶员和党政办公室负责人认可后签字,以便日后结算。驾驶员应将更换掉的旧零件收回备查。
(四)修车费用由专人结算,报销时维修申请单及签字后的修车费用清单应附在发票后面。
第三十条 车辆加油。
车辆加油由学院统一采购加油卡,实行“加油登记制”,每次加油均由党政办公室人员随从并做好记录,严禁司乘人员加油卡私用。
第三十一条 惩处事项。
(一)对违反管理制度,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发生事故的驾驶员,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该驾驶员承担。
(二)对未经批准私自出车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的岗位津贴;屡教不改三次(含)违犯者将予以调离岗位,停发津贴。
(三)对不服从派车指令和管理达三次(含)以上的驾驶人员予以予以调离岗位,停发津贴。
第六章
公务租车
第三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及系部因公务需要,在学院公务车辆统筹无法保证时,可向与学院签订合作协议的车辆租赁公司租用车辆。
第三十三条 租用租赁公司车辆,需遵照《车辆租赁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租用租赁公司车辆应填写《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租车申请单》(见附件3),经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党政办公室审批备案,方可开展租车。
第三十五条 租车费用由学院财务处在租车部门经费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 租用租赁公司车辆从事校内公务时,需严格按照审批线路行驶,中途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不得接送(捎带)与审批公务无关人员,不得借用租赁车辆从事任何非公务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车辆使用及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黑建院院字【2008】37号)、《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车队管理制度》(黑建院院办字【2009】8号)废止。
附件:1.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审批单
2.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车辆出行登记表
3.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4.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租车申请单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17日
主题词:公务用车 管理办法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印发
校对:杨喜林 共印3份
附件1: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审批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用车部门 | 用车时间 | 用车事由 | |||
乘车人 | 联系电话 | 学院主管领导 | |||
行车路线 | 党政办负责人 | ||||
备注 |
附件2: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
车牌号: 驾驶员:
出车日期 | 出车时间 | 返回时间 | 出发公里数 | 返回公里数 | 出车地点 | 用车人签字 |
附件3: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存根) 申请人: 车牌号: 维修保养项目: 党政办公室综合科: 党政办公室主任: 年 月 日 |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申请人: 车牌号: 维修保养项目: 党政办公室综合科: 党政办公室主任: 年 月 日 |
附件4: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租车申请单
用车部门 | 用车人 | 电话 | |||||||
用车事由 及行驶路线 | |||||||||
计划用车时间 | 出车: 年 月 日 时 分 收车: 年 月 日 时 分 | ||||||||
用车类型 | 乘车人数 | 用车数量 | |||||||
用车部门负责人 | 党政办主任 | ||||||||
备注 | |||||||||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32号)和《黑龙江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依法保障学院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学院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 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 教代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政策,认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教代会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五条 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院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院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院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院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院上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院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院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院与学院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六条
学院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七条 凡与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第八条 教代会代表应具备下列条件:政治坚定,作风端正,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能力,能密切联系教职工,在教职工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并推选出团长。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女教师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第十一条 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代会代表的选举产生依据学院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学院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包括:代表条件、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代表组成比例、代表产生办法等内容。
第十二条 教代会代表资格的调整、撤换与增补。教代会代表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可以依照规定程序撤免、更换本单位的代表。教代会代表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的可以按程序撤免: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处理;不能正常履行代表职责或因严重失职失去教职工信任,经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教代会代表调离学院或与学院终止聘任聘用合同关系的,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教代会代表被学院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即行停止。因机构调整、人事变动,出现教代会代表缺额,在报经教代会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补选。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
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院工作向学院领导和学院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
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十六条 学院应当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召开前后应向上一级工会组织报告。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院、学院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每5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院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院工会委员会提交学院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当由学院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院、学院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工会委员会与学院有关机构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四条 学院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五条 学院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需要组织教职工代表巡视。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就学院民主管理工作向学院党组织汇报,与学院沟通。
(五)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六条 学院应当为学院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经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原《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学术工作管理,完善学术工作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令 35 号《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及《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由学院院长具体负责的学院最高学术和技术咨询、评议、评审及评定机构,主要负责审议学院的专业(学科)建设与发展、教学与科学研究计划、科学研究和技术成果、重大学术、技术问题等进行审议、评价和咨询,旨在不断促进全院学术、技术水平、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致力于发挥广大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在人才培养、专业(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工作中的主导与骨干作用,充分弘扬学术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学术交流,倡导学术文明,鼓励学术、技术创新,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专业(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水平,服务于学院创建国家优质院校发展战略。
第二章 组织及机构
第四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设名誉主任若干人,主任委员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 1 人,副秘书长 2 人,秘书 1 人,其中来自行业企业专家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 20 % 。
第五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或由院长提名院内的专家担任。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由院长提名,其他委员由有关部门推荐,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院长聘任。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应秉承学术开放、观念创新与兼容并蓄的思想,要考虑到学院的学科设置及专业类别分布。院长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增补个别委员提案,经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院长聘任。
第六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但连任总人数不超过上届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委员在任期间退休或离开学院岗位连续一年以上者,所在教学系部可提出替补人员的申请,经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作为替补委员参加学术委员会的活动。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更换或增补,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多数通过后报院长批准。
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学期召开 1-2 次全体委员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宜。在学术问题上,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允许少数人保留个人意见。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根据需要召开主任会议,讨论和决定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成员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可临时召开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八条 召开学术委员会时,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 1 周以书面形式提交学术委员,以保证会前各委员有足够时间传阅和准备意见。学术委员会对所讨论的问题,经民主讨论和协商后,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到会委员不足全体委员的 2/3 时,不得进行表决。表决议案须有 1/2 以上(含 1/2) 学术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九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可根据需要成立若干评议组、评审组和专题组,代表院学术委员会处理相关业务的学术、技术等问题。
第十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设立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学院科学技术处。
第三章 委 员
第十一条 院学术委员会由学院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原则上应是专业或学科带头人),同时吸纳一定比例的学术水平较高的副高级职称教师,聘请校外知名学术教授和行业技术专家担任学院客座教授并作为学院学术委员会特邀委员。
第十二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要求有扎实的教育教学、专业技术、科学研究基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学术水平、专业技术上有较高的声望和影响力,有丰富的学术、技术背景以及教学、科研及专业技术实践经验;掌握学院的教育教学、专业技术、应用科研发展动态和发展目标;熟悉所在专业的学术状况,了解所在专业的发展前景。
第十三条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有勇于改革、大胆创新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术思想活跃,学风正派,办事公正,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不循私情,严格遵守国家学术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和纪律制度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学术及科学道德;热爱学院、奉献学院,关心支持学院事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第四章 职 责
依据总则,学术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第十四条 遵循国家及行业科学技术发展方向,参与制定学院学术、技术有关的政策和规定,指导和组织全院性的学术交流研讨、应用技术科研攻关,推动学术交流、科学技 术普及,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活跃学术氛围,弘扬科学精神,维护学术道德,尊重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 受学院委托,对下列事项进行学术审议:各教学系部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学院教育教学、应用科研、创新创业项目库建设;专业设置、课程改革、课程体系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与科学技术发展建设规划;学院有关学术事务、技术咨询;各教学系部应用型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视大学生职业资格和核心技能的培养,积极鼓励支持大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确定大学毕业生应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范围和等级。
第十六条 受学院委托,对下列事项进行学术评议:院级名师、院级精品课程、院级教学团队及院级教育教学成果奖;院级应用科研成果奖、院级科技创新团队;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奖、院级大学生技能大赛奖;省级或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省级或国家级教学团队;省级或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国家级、省级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学院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初步评选和推荐;学院“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教育教学、应用科研、专利、发明等各类申报奖励的科研成果、学术、技术论文、课题的属性类别和等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拟引进的优秀教学人才、技术人才及专门人才,拟推荐聘请的终身教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第十七条 受学院委托,对涉及重要学术、技术问题的其它事项进行论证、咨询和评价,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负责对学院涉嫌违反学术不端、职业道德行为的事件进行仲裁,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同意并经学术委员会 2/3 委员通过,报学院党委会议批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学院党委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
党群机构
党政办公室(外事办)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团委、学生处)
纪检监察处
机关党总支
工会
行政机构
人事处
审计处
教务处
财务处
督导办公室
招生就业处
科学技术处
资产处
保卫处(武装部)
教辅机构
军事体育教学部
公共教学部
思想政治部
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实训中心
图文信息中心
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
后勤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