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龙建院),始建于1948年,原名为哈尔滨技术专门学校,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一所建筑类职业技术学校。经过发展与整合,1998年成为全国首批和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特色鲜明。建院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德能兼融 行知合一”的校训精神,主动对接国家所向、龙江所需,不断在办学体制机制、教育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探索创新、锐意改革,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先后成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专业群建设单位,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注入了“龙建院方案”。
学院现占地面积85.85万㎡,建筑面积40.28万㎡。校园环境优美,景色宜人。建筑风格各具特色,炎培广场、行知广场、桥梁文化园、翔鹅湖等育人景观,彰显以工匠精神为内核的校园文化建设。学院拥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馆藏图书72万余册,建有集教学、科研、培训和服务于一体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11个,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348个,智慧建造虚拟仿真实训教学中心入选教育部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栉风沐雨七十六载,持续优化的教书育人环境孕育出“团结奋进,求实创新,传承奉献”的校风,锤炼出“敬业、善能、重导、爱生”的教风,磨练出“惜时、善学、精技、求真”的学风,共同构成了学院深厚的文化底蕴。
学院聚焦“高质量发展”生命线,立足“建筑特色”、“寒区特色”,打造高水平专业群。学院设有8系(建筑工程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系、建设工程管理系、工商管理系、艺术设计系、信息工程系)1院(继续教育学院)3部(公共教学部、军事体育部、思想政治部)4中心(网络与数据管理中心、图文信息中心、教学实训中心、创新创业中心),面向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重点打造覆盖建筑全产业链的“383”专业集群布局——做强建筑类专业群,现代服务类专业群以及数字类专业群,构建智能建造、智慧城市、人工智能、艺术设计等8个专业集群,获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
学院持续推进“五育并举”人才培养体系,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高地。践行“德技并修 育训结合”的人才培养目标,入选黑龙江省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省课程思政改革示范校。大力推进“三教”改革,建成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24门;国家级思政课程1门,省级24门;国家优秀教材奖2项,省级11项;全国教材建设奖2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23部;验收通过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参与国家级专业资源库课程7个;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省级以上获奖28项;国家级学生技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19项,累计为社会输送13万余名栋梁之才。
学院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和科研力量。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87人,其中,国家级名师2人,课程思政名师1人;国家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省级4个;国家课程思政示范团队1个,省级14个;龙江技术能手2名,全国行指委委员10人,双师素质比例达86%,入选教育部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学院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模式改革创新。聚焦建筑行业区域支柱产业和未来新兴产业的需求,与龙头企业联合打造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网络、智慧城市、华为ICT、融创文旅等7个产业学院,牵头成立2个全国产教融合共同体,形成“龙建特色”的区校一体化融合发展平台。获批工信部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试点单位、省级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省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参与行业标准13个,国家专业教学标准27个。
学院持续增强应用科研强校能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精准匹配服务产业链,打造国家级BIM协同创新中心,建成国家自然基金试验平台1个,立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3项,获发明专利11项,国际专利3项。紧盯服务需求,构建服务发展供给和转化“立交桥”,企业横向课题研究25项,建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国家科普基地1个。发挥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作用,社会服务培训4.2万余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1102人次。立足服务“向北开放”战略,学院积极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渠道,立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9个专业通过国际工程教育认证,输出3个国际专业标准和22个课程标准,成为省级国际化标杆校。
砥砺奋进七十六载,阔步迈向崭新征程。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为己任,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核心,以提高人才素质为本位,聚焦建筑行业区域支柱产业和未来新兴产业的需求,培养综合素质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向着创建职业教育本科学校的发展目标奋勇前进。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提高督查督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督查督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推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落实工作的意见》(教党〔2018〕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督办工作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注重效率,提高质量;要务求实效,保障安全,注重保密,强化决策执行,确保政令畅通。
第三条 学院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其他院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决定督查督办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督查督办工作主要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有关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党政机关和主管部门的决策、工作部署以及批示、交办、转办等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学院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学院党委、行政重大决策及规划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以及学院其他重要会议决议事项的完成落实情况。
(五)学院领导有关批示或交办事项的完成落实情况。
(六)学院领导批示的重要来信来访、书记校长信箱来信及师生员工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七)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五条 督查督办工作主要方式
(一)日常督查督办。对一些责任主体和任务清晰、要求明确具体的事项或周期性事项,采取发《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督查督办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电话等形式,督查承办部门按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二)会议督查督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需要综合协调的事项,采取会议形式集中督办,明确措施要求,加强协调配合、统一步调行动、推动工作落实。
(三)现场督查督办。对一些情况特殊、专业性强、时间紧急、质量要求高、需要相关条件支持的事项,领导小组派专人进行实地督查督办落实情况。
(四)挂牌督查督办。对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推动难度大的事项,由学院领导领衔实行挂牌督查督办。
第六条 督查督办工作基本程序
日常督查督办一般应按照拟办、立项、交办、催办、办结、反馈和归档七个环节来进行。
(一)拟办。对拟督查督办事项,由负责督查督办的部门(以下简称督查部门)提出拟办意见并填写《通知单》,报学院领导审定。拟办意见包括督查督办事项、承办部门(主办部门、协办部门)、办理时限和督查人员等。
(二)立项。拟办意见经学院领导审定后,即可登记立项。立项时按照一事一项的原则,由督查部门逐一登记编号。
(三)交办。督查督办事项立项后,督查部门以下发《通知单》的形式,将督查督办事项交有关部门办理,特殊情况也可采用口头通知、电话通知的形式交办。交办时要做到任务具体、时限明确、责任清晰。
(四)催办。《通知单》发出后,督查部门和督查人员要及时了解督查督办事项的运行和办理情况,对不能及时完成的,要适时采用电话、口头等方式进行催办。
(五)办结。承办部门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撰写办结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交督查人员。对涉及几个部门的督查事项,办结报告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后由主办部门上报。督查人员要按照交办要求对承办部门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承办部门补办或重办;对符合要求的,及时办结。
(六)反馈。督查督办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将督查情况向学院领导汇报,确保“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查督办工作情况。
(七)归档。督查督办事项完成后,应将各种有关的文字材料,包括领导批示、《通知单》等整理归档。
会议督查督办一般由学院领导或督查部门组织召开会议,向各相关部门统一下达督办任务,明确督办要求。各承办部门将事项办结后,应及时向督查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现场督查督办一般以口头形式下达督办任务,如现场予以完成,即时办结;对于现场无法解决的事项,一般仍按日常督查督办程序执行。
挂牌督查督办一般要成立督查督办工作组,制定相应方案,采用挂图作业、对账销号的形式进行。
第七条 督查督办工作机制
(一)分级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学院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学院领导对分工范围内的督查督办工作应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
(二)归口管理。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相应督查督办工作。
(三)专项督查。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类专项督查,根据督查内容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承办。
(四)联合督查。对事关全局、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重要工作或重大事项,学院可成立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督办。
(五)情况通报。负责督查督办的部门可采取会议、文件、通知或简报等形式,对各部门落实上级和学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要批示的办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督查问责。根据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对落实好的予以表扬,加以推广;对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对落实不力、无故延期或催办后仍无回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进行问责。
第八条 督查督办时限要求
(一)督查督办事项有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复的,承办部门应及时说明情况,填写《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督查督办延期申请表》,并报相关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
(三)对办理周期较长的督查事项,承办部门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将办理进展情况向督查人员反馈。
第九条 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一)督查督办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督查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确立专人负责,定期向督查部门和督查人员反馈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协助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二)参与督查督办的工作人员要始终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严谨务实的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馈有关情况,积极主动,履职尽责,不得推诿扯皮,并对涉密事项严格保密。
(三)督查督办过程中,督查人员要加强与承办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对涉及几个部门的事项,部门之间有意见分歧不能解决时,应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在办理督查督办事项过程中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对确因实际情况无法办结的事项,可提供实际办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党政办公室及其他督查部门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督查督办工作情况。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督办工作制度(黑建院党字〔2014〕21号)废止。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于: 2023年10月31日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10月31日)
2022—2023学年度,我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现就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22—2023学年度,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面贯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以服务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为主线,以学院信息公开和行政党务公开透明为着力点,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是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以增强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广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认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清单为基础,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我院将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作为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指引,逐条逐项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清单落实,进一步明确了9大类38条公开事项的信息类别、事项内容、责任部门、公开方式和途径。
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教学、行政、学生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在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行了优化和整合,通过与现代教育与网络中心协调配合,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和学院信息公开专栏的有效链接,减少了工作量,确保了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的丰富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我院认真学习并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内各系(部)、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按相关要求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规格进行统一,完善了《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表》,在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为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既要防止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又要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重新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我院在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院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一年来,我院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共1000余条,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约500余条,校报220余条,广播、宣传栏等其他形式300余条。
(二)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已及时更新共4条;
2.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共4条;
3.《2022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及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均已发布信息公开模块;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公布单招考生成绩复核工作等情况公布及更新17余条;
4.专业设置,重点专业建设情况。2022-2023年度开设专业设置表及新增、撤销专业表,全校开设课程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及选修课学分占比,学院美育教育(艺术教育)年度报告,学籍管理制度及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情况总结,共个7项目, 202项内容;
5.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学业管理,奖惩管理,资助管理,心理辅导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更新7 条;
6.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及人员招聘相关办法,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职工考核办法发布及更新共4条;
7.在收费管理公开专栏对2023年部门预算、学院2023年收费标准及学院经费来源、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公开。财务制度透明公开,包括《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经费审批办法》《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办法》《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5条制度;
8.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均已发布。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项目信息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9.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及时更新1条;
10.其他公开事项:学院官网共发布新闻164条,公告公示2条,信息公开页面开设“主题教育”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赛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7条新闻,开设全景校园和职工考勤板块;极光新闻共发布12条新闻。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院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没有收到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我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学院已经形成了的初步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尚需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配套的制度措施需加紧制定出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和范围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栏目网站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设。一些基层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不够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在下一步工作中,学院将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的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公正、公平、便民”的工作原则,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整性与时效性。
(二)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
学院将全面推进与广大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学院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制度,能够为广大师生员工就近及时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三)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
在实际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以系统化为依托,以规范化为目标,大力宣传、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将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整合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对信息公开数量较多的部门,如招就处、教务处等部门单位,每年需要公布的信息比较多,优化升级网络系统,完善各级专栏的信息共享机制。
(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
进一步推进有关制度建设,增强工作规范性,如建立对涉及学院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
(五)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充分结合原有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加快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速度,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丰富学院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六)加强学校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
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十四五”发展规划
为加快推进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按照省教育厅有关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黑龙江教育现代化2035》和《黑龙江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学院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道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特色发展,以“双高”建设为核心,较好地完成了规划所列各项任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为龙江区域经济和建设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十四五”时期继续保持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学院的发展建设进入到产教融合、注重质量、优化结构、服务地方的历史发展新阶段。
(一)现实基础
办学水平持续提升。学院被省教育厅评为“双高”院校建设单位。现代学徒制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有17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专业。深化教学研究,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获奖率位居全省同类院校第一名。市政工程技术专业通过IEET认证,毕业生学历得到国际认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国家级教学名师 2 名、省级教学名师3名;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群)获批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与哈尔滨理工大学合作办学,累计培养五届共558名高职本科毕业生。随着《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的核准实施,依法依规治校进入到新阶段。2019年,学院获得黑龙江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荣誉称号。“十三五”期间,累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18287人,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就业质量在全省位居前列,为龙江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专业建设硕果累累。重点推进骨干专业建设,着力打造了土建施工类、建筑设计类、建筑设备类、市政工程类、建设工程管理类等5个全国领先、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专业群,探索构建了人才培养的新模式。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专业示范点。其中,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专业示范点。与大连无常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共同建立了BIM技术应用学院,为BIM技术人才培养搭建了高层次平台。深化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成为我省第一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工程造价专业被评为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4门。“市政工程技术专业群”被教育部批准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A档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产教融合不断深化。成立黑龙江省建设职教集团,建立了产教融合发展校企合作办学的重要平台。推进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精细木工实训基地、市政道桥实训基地、智能制造实训中心被评为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锐捷网络实训基地、特种工艺生产性实训基地被评为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工业废水特殊浸润性生物质与油水分离协同创新中心和黑龙江省BIM技术联盟协同创新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探索校企混合所有制合作,培养精雕人员近千人。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扎实推进现代学徒制,建筑电气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酒店管理等三个专业学徒制试点项目成功通过了教育部的验收,跻身于学徒制试点项目先进行列。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职业教育与产业良性互动格局正在形成。
教师素质显著提升。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持续改善,形成了稳定的外聘教师专家库。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建立教师发展数据库,构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系统制定培训规划。选派教师参加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在线网络培训及各种高级研修班项目的专项培训,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做交流,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累计派出教师281人次参加进修、培训和交流。举办两期教师网络培训,共计培训教师936人次,培养专业带头人50名,骨干教师126名。促进教师教学实践能力提升,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累计300余人次,平均时长6个月。建成4个名师工作室,构建了以“项目+工作室”为特色的名师培养模式。打造校企一体结构化教改示范团队8个。立项校企合作科技创新团队8个。打造校级创新创业团队3个。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被评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一支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的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逐步形成。
国际合作持续深入。成立国际合作办公室,积极开展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阿穆尔共青城国立技术大学合作,签订了建筑工程技术和建筑设计等2个专业的《合作协议书》,互认课程达到21门,互认学分60学分,探索实践“3+1”和“3+2”人才培养模式。并于2019年5月开始招生,首次招收76名学生,提升了学院办学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积极推进市政专业国际认证,市政工程技术专业顺利通过了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实地访评和认证。
应用科研不断发力。新增应用研究机构5个,新增国家级教育科研研究基地1个,省级研究基地3个。获得省部级教研项目及市厅级科研项目 142项,应用研究项目9项。开展横向课题20项。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9篇,在 SCI、EI、CPCI-S 等检索系统发表论文58篇。申请专利118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73项,外观设计等专利31项。教科研获奖81项,其中,国家级奖项43项,省级奖项38项。累计社会培训58649人次,其中短期培训12393人,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46256 人次;开展技术服务经费收入218万元。
数字校园助推发展。有线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公共区域无线网络覆盖率达到75%以上,与“十二五”期末的无线网络零覆盖相比,实现了质的飞跃。初步建成了万兆骨干千兆到户的双网隔离网络体系,信息化辅助教育教学能力显著增强。网络出口带宽达到5.2G,总体满足了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网络传输需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设了不同类型、功能完善的多媒体教室系统和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等等先进教学设施,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力地促进了师生间的教学相长。
(二)机遇与挑战
政策效应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历史性发展大机遇。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的召开、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大发展、大繁荣的力度前所未有,我国职业教育迎来重大发展机遇。职业院校投身职业教育改革的热情被充分激发,一些长期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正在被逐步破解,职业教育转型发展成效显著。黑龙江省大力扶持职业教育发展,每年数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强大社会需求,也为职业教育的繁荣稳定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持。综上所述,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为职业院校乃至学院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空间,营造了越来越好的发展路径氛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也愈加深入浓厚,为职业教育和职业院校的发展提供了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
竞争加剧为事业发展带来新压力。生源减少与新建本科(含独立学院)向高职本科转型给高职专科院校办学带来严峻考验,高职专科院校之间竞争也日趋激烈,招生工作将面临很大压力,直接影响到学院的生存与发展。学院必须在拓宽招生路径和生源渠道以及社会培训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需要深化,产学结合一头热现象仍然十分突出。从宏观政策上看,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紧密联系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办学活力不足;从学院层面看,校企合作的内容、形式和途径有待创新;教师社会服务能力不强,影响社会服务内容、数量和水平。
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为事业发展带来新挑战。学院内涵建设还需要不断夯实。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数量偏少,强势专业特色不明显;教育教学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入,研究力度亟待加强;有影响的名师以及专业发展领军人物不多,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不足,严重制约专业水平的提升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办学资金短缺制约学院快速发展,学院目前还有部分银行贷款尚未还清,内涵建设和学院发展受办学资金制约的矛盾依然存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等纲领性文件精神,树立新发展理念,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高度出发,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障,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综合水平为战略主题,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根本路径,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为导向,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始终坚持关注跟踪建筑行业发展前沿态势,弘扬鲁班工匠精神,传承吸纳鲁班元素,努力培养鲁班传人,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办学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坚持立足龙江、面向全国、为建设行业和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为基础、以发展应用技术研究为主导,创建本科层次的现代职业大学,培养国家和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1.类别定位
工科院校。
2.类型定位
高等职业教育。
3.学科专业定位
计划到2025年学院共设47个专业,8大类,其中,国家重点专业7个,省级重点专业13个。
4.办学层次定位
高等职业教育,力争建成本科层次职业大学。
5.办学形式定位
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及社会培训。
6.办学规模定位
计划到2025年在校生总数达到13100人。
7.服务面向定位
立足龙江,面向全国,为建设行业和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学院实现办学层次升级、事业发展实现再一次跨越极为重要的关键期。学院根据《黑龙江教育现代化2035 》和《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要求,立足龙江,面向全国,坚持自身为主、外援为辅,以“双高”、“特高”、“提质培优”项目建设为载体,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区域经济社会特点,不断优化学院现有教育资源配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让学院和企业真正成为办学“双主体”。坚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实现新的更大的突破,不断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结合学院当前校情实际兼顾长远考虑,合理确定中期发展目标,力争在“十四五”时期,把学院建设成为本科层次职业大学。
三、重点任务及工作举措
(一)加强党的基础建设
1.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创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实施“工程项目”党支部建设工程,实施非全日制学生党员“双主体”培养工程。推进“三推两强”工程,完善党支部书记津贴制度。创建党建理论研究示范党组织,提升党建理论研究水平。实施“党建+”工程,使党的建设与其他工作有机融合、协同发展、同频共振。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探索三全育人新模式,创建“三全育人”示范党总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系部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党员组织发展,强化积极分子培养,做好在青年学生和年轻教学科研骨干、专业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五育并举德育为先,不断加强德育基地建设。
2.深化思想政治工作。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大国工匠的高度出发,构建目标明确、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双重机制建设,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强思政课建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政课课程群建设,创建1门思政“金课”。启动思政课精品课建设工作,将《龙江精神》、《中共党史》等两门课程为精品课建设学科。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加强思政课程平台建设,每年制作实践教学平台不少于1个。主要课程案例化率不低于80%。加强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新建实践基地5个。强化科研导向,每年思政科研项目申报不少于3项。加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备课工作,新增2所协作学校;加强与安达市先源乡中心学校思政课共建工作,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思政课建设。选聘高水平专家担任特聘教授,开展好“大讲堂”活动。强化“课程思政”,创建院级示范课程100门、示范名师15名、示范团队15个、典型案例40个、资源库1个,创建省级示范课程10门、示范名师3名、示范团队3个、典型案例20个,创建国家级典型案例10个。
(二)打造一流高水平专业群
1.对接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实施“383”专业群重组计划。实施专业优化重组,分类打造 3 类结合度、关联度高的专业群 8个。做强智慧城市专业群、智能建造专业群、建筑智能化专业群,打造专业群全国品牌,力争入选国家高水平专业群4个。深化专业(群)结构优化调整论证,统筹考虑群内专业存量升级、增量优化、余量消减,调整群内专业。推进“15 联动”机制建设,建立政校行企多方联动专业群建设模式,组建由行业企业专家、技术骨干和教育教学专家组成的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保障专业群建设水平和可持续发展,顺利通过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验收。
2.聚焦“三教改革”,打造优质改革成果。建设新形态教材,将大量生产实例及最新成果引入教材,开发适合一体教学改革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立体化教材,建设新形态校本规划教材60本,职业教育规划教材30本。深化教法改革,推进教改项目进课堂,建设“课堂革命”典型案例18个,入选国家“课堂革命”典型案例4个。打造优质课程,将专业群内核心课程建设成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金课”,建设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0门、省级30门,入选国家级15门。举办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每年评选院级教师教学能力奖10项,获省级奖5项,获国家级奖1-2项。推动教学成果奖建设,培育一批教学成果项目,力争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实现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突破。
3.推进“1+X”证书试点精准化培养。统筹专业(群)资源,深入研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有关专业教学标准,推进“1”和“X”有机衔接,在建筑信息化模型(BIM)、WEB 前端、建筑工程识图等技能证书先行先试,发挥学院省公办点职能,到2025 年建成覆盖建筑类专业和现代服务类专业的综合职业认证平台,面向学生、社会从业人员提供相应专业证书考试的培训与考试服务,为近4000 名学生及1500 名社会从业人员进行认证。
4.探索实践职教本科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以学院重点专业建筑类卓越现场工程师高职教育改革试点工作为基础,总结专本人才培养模式的经验,深入探索实践职教本科专业试点,研究人才培养新途径。到2025年,高本贯通专业达到3个,在校生人数达到900人;新开设职教本科专业6-8个,在校职教本科学生规模达2000人。
5.推进资源库建设。探索建立共建共享平台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有效推进学院主持的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的推广应用,建设专业群资源库2个。
(三)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深度合作
1.打造实体化示范性职教集团。进一步发挥职教集团内
所有成员单位的积极性,进一步理顺集团各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完善集团发展相关制度,细化合作方案和运行机制,实践以人才培养、专业共建、社会服务等具体项目为载体的合作模式,使集团内成员关系更加紧密,全面推进集团化、集约化、连锁化进程,构建共赢发展命运共同体,成为具有行业特色的职教集团。按照动态建设机制,退出一批,吸纳一批,充实集团内成员单位,每年充实5-10家。每年新增合作项目5-10个,力争建成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
2.创造共生价值共建产业学院。深化新型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形成“利益共生、情感共鸣、价值共识、责任共担、发展共赢”的校企命运共同体,实质推进协同育人、成本分担、共管共建机制,打造产业学院6个。与海尔集团共建海尔学院,与锐捷网络有限公司共建锐捷产业学院等。
3.推进高水平校企合作项目。坚持“没有产教深度融合,就没有一流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出台《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加大各专业与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规模以上合作企业深度合作,签订一批高水平合作项目,在全面提升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培训、技术服务和创新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共享共赢。力争建设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省级3-4个;建设国家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个,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8个,教师企业实践基地12个。
4.深化现代学徒制试点。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大胆实践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项目。在专业中实行“订单班”“冠名班”等多样化试点合作形式,力争在具有专业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上取得新突破。
5.构建一流创新创业体系。系统推进“七个一”工程,构建“一流”创新创业体系。建设创新创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门。培养双创融合教师20人,培育双创创新团队20个。孵化中小微企业10-15家;获得各类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40-50项。
(四)打造一流人才培养高地
1.深化人才培养战略定位论证。从人才培养服务领域、人才培养类型和规格、人才培养模式等角度进行“三维度”定位,明确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点明确人才培养特色、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学组织形式、质量保障等内容。建立人才培养评价制度,围绕服务领域和区域,对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等进行动态调整、持续改进。
2.构建“五线合一、三化并行”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构建融课程思政、项目化课程、文化品牌活动、实践体系、劳动教育“五线合一”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保证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 50%。构建人才类型多样化培养、建立学分银行实施个性化培养、推进“1+X”证书试点精准化培养的“三化并行”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培养一批产业急需、技艺高超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各专业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新型特色专业群标准和课程标准,构建各专业群“共享、并行、互选”一体化课程体系。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实现过程、专业、课程的全覆盖。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实施个性化培养,边实践、边学习,半工半读、工学交替,修完一门课程后,将学分存入“学分银行”,积累到规定学分总数后即可“支取”相应学历。
3.创建思政教育虚拟实践教学平台。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将中国共产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事件和虚拟现实技术有机结合,建成74个红色之旅展厅,使受众在虚拟环境中接受红色教育。将虚拟现实技术与新时代龙江精神相结合,建成19个龙江精神展厅,构建思政教育虚拟实践教学平台,打造省内思想政治示范教学基地。
4.创建体育实践教学平台。建立拓展运动训练设施,对学生进行拓展训练,增强学生信心,调整身心状态,培养学生团队协作能力。购置1套学生身体健康测试设备,为学生身体健康测试提供保障。
5.创新就业工作持续发展。创新就业工作方式,利用“互联网+就业”网上平台和渠道,访企拓岗,广纳资源,开展网上招聘,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就业服务。抓好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学工作,将就业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大毕业生就业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引导毕业生留省就业。并做好校友工作。
(五)提升师资队伍综合素养
1.打造一流高水平双师队伍。构建校企一体结构化创新示范团队,培养项目团队工匠精神,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每年遴选建设结构化创新示范团队5个。力争入选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力争培育省级名师3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3人。力争到2025年“双师型”专业教师占比保持在80%以上。培养专业带头人48名,培养骨干教师120名。开展教师教学能力认证,每位教师三年参加 1 次认证。
2.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计划引进专任教师165名。到2025年,学院教师总数达到532名,其中正高职65名,占比12%;副高职160名,占比30%;中级255名,占比48%;初级以下52名,占比10%。
3.推进“3+N”培养项目建设。以工匠精神为引领,重点打造大师工作室、教师工作坊、国际工作站,吸收N 个企业和国外高校参加平台共建,服务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聘请行业企业领军人才、大师名匠兼职任教,实施外聘教师专家库建设计划,组建学校外聘教师“金智库”。外聘授课比例不低于 50%。“十四五”期间,计划累计聘任外聘教师675人。
4.构建一流教师培训体系。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开展新教师入职培训,新入职教师需参加与自身所学专业相关的企业实践锻炼,入职后的五年内须有不少于半年的企业实践经历。支持教师在职研修,鼓励中青年教师继续学习深造,提升学历层次。到2025年,具有博士学历的教师占比达到15%;具有硕士学历的教师达到430名,占比80.83%;本科及以下教师85名,占比15.97%。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鼓励教师申请和评定多种职业资格及技能证书,支持80人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5.建设一流教师管理体系。发挥教师发展中心作用,开展教师素养提升、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教师梯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指导与咨询等活动。每年举办校内教师培训及讲座,每学期开展名师面对面、课程观摩交流、教学公开课。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认证,每位教师三年参加 1 次认证。结合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研发集管理与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教师发展平台,包括教师信息管理模块、教师专业化发展模块,教师交流模块、项目申报模块,发挥平台大数据优势,为学院教育教学、行政决策、教师发展服务,促进教师专业品质的提升。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管理体系,完善师德建设组织管理机构,构建师德考核标准和考核体系,将师德建设与教师业务能力提升融为一体,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并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探索建立教师教书育人诚信机制,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提升教师在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作风和职业技能方面整体水平。
7.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按照上级关于绩效工资分配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探索奖励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完善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分配激励机制,适度向教学一线、优秀人才、双师型教师倾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8.优化管理队伍结构。加强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搭建培养平台、创新培养方式、拓宽培养渠道,提升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促进学院发展。进一步落实学院精细化管理举措,重点推进精细化管理品质的养成,全面总结精细化管理的经验,打造一支专业文化程度高,符合高职教育特征和人才培养需要的管理队伍。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培训,以专业化、职业化、事务化、精细化为原则,以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服务优良为目标,提升管理干部的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学院的管理水平。构建一流管理体系,秉持“服务发展、引领方向”的宗旨结合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研发集管理与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管理服务平台,发挥平台大数据优势,为学院教育教学、行政决策、教师发展服务,促进学院管理水平的提升。
(六)提升应用科研能力水平
1.提升科研效能。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现有科研管理制度,将成果推广应用绩效及贡献纳入业绩考核,建立以技术技能导向的评价体系。增加经费投入,每年科研经费投入123万元,共计615万元,其中科技成果奖励400万元,科研项目资助经费210万元,调研及学术交流等其他投入5万元。申请增加科研机构9个,其中省、部级设置的研究(院、所、中心)、实验室6个,社科研究基地3个。
2.提升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主动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建设多层次社会培训服务体系,建设面向龙江农业农村技能培训、 建筑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建筑业企业岗位培训、“双证书”岗位培训、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多层次培训服务体系。组织大学生走出校门,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和社会服务活动,做好三下乡社会服务。搭建建筑施工、市政工程领域建设校企合作科技创新研究平台,打造基于专业研究校企合作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依托东北林业大学林业工程学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院士团队开展合作研究工作,成立新技术协同孵化基地,成为职业资格鉴定培训中心和成为行业或区域技能型人才培训中心,研制新型材料2项,培养高层次人才3人,申请发明专利3项,推广应用企业1家,研制新产品2项,孵化6个项目。通过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研究中心,与中国工艺美术协会木雕专业委员会委员、省工艺美术大师曲学英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合作,进行文化传承和创意产品制作。推进科技创新团队的培育,增加科研经费投入,加大团队创新性科研成果的产出和转化。与省装配建筑产业园签订合作协议,共建应用建筑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与宇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装配式建筑技术教学与应用合作研究基地。
3.推进重大项目申报。开展国家、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申报省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2项,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1项,提升基础理论水平。立项应用科研项目研究5项,促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在建筑工业化产业化、绿色建筑、智慧城市等领域开展横向课题研究,提升创新团队应用技术研发水平。
4.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每年开展中国建设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立项研究20项,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研究20项,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研究10项,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分会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研究6项。
5.打造高质量科研成果。通过“特高”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及研究,取得一批高质量科研成果,发表核心论文70篇,出版专著3部,申请发明专利35项,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20项。
(七)拓展国际交流合作
1.深化中外合作办学。深化与俄罗斯阿穆尔共青城国立技术大学合作,联合立项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教育项目。开发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专业标准3个、课程标准20个。依托中英职教联盟,开展专业共建、教师国际化培养、学生注册学习,毕业获得中央学历证书和英国国际职业证书。开发中英合作项目1个。
2.开展国际工程教育认证。以专业群优势核心专业认证为引领,开展国际工程专业认证,每年参加 IEET 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研习会。每年组织认证实操训练营,促进教师专业内涵建设水平提升。开展14个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3.推进国际职业教育服务。与中建八局、中建新疆建工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海外员工培训基地和“鲁班工坊”,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海外员工教育培训,培养本土技术技能人才,输出职业教育“中国方案”。共同开展技术技能培训400人次,开发教材2本,教学项目10项。开展“中文+职业技能”项目2项。
(八)完善校园基础设施
1.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加强与地方政府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呈报相应材料,力争早日解决55万平方米土地没有建设用地指标问题。
2.推进竣工项目验收。开展已建成项目的规划核实和竣工备案工作,推进教师公寓的消防验收任务。
3.改善办学硬件设施条件。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学生宿舍和生活服务辅助用房、图文信息中心、体育馆、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推进格园4号学生公寓项目建设。
(九)推进数字校园建设
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使校园网络通达各个楼宇(含新建建筑);校内无线网实现无感知漫游;具有较充足的带宽资源;完善技防、监控以及其它专用网络;实现信息全方位获得和共享,构建以“云服务”为核心的资源数字化、应用集成化、传播智能化的信息环境,最终实现与学院整体定位相适应的信息化建设水平。
2.建设共享数据中心。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数据的使用,搭建数据共享中心平台。制订适合学院业务流程的数据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数据从产生、使用、存储、修改到删除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学院信息化系统的信息交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消除“信息孤岛”现象。搭建综合数据整合平台,逐步实现OA、教学平台、一卡通、图书、资产和后勤等管理系统间数据的交互和共享。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个人校园助手”。建设大数据分析系统,提供跨部门立体式的人事、教学、学工、校企合作等综合查询服务,提供多维度统计报表,为学院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支持。
3.建立应用信息系统。
完善覆盖学生、教工全生命周期的应用信息系统,实现教学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校企合作、行政管理、后勤管理、校园一卡通等关键业务信息化,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有效数据集成,实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信息化。
4.推进服务与流程统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的完善,实现校内服务统一申请、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做到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审查工作细则化和业务办理协同化,实现“一张表管理”和“一站式服务”。实现从以管理为中心向以学生、教师的个体服务为中心的转变。
(十)推进校园文化育人
1.实施环境建设工程。在图书馆内建立校史馆,设立刘达人物雕像。文化阵地LED声光电的升级改造工程,全方位实现校园环境建设的宣传服务作用。美化室内、外公共空间,更新路标、楼宇标识、改造校园内烟囱的外部形象,建设打造“行知”文化长廊、热能文化展示园。改造校园文化展厅,打造陶艺工作室,推进公共办公区域的升级改造。
2.实施师德师风文化建设工程。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完善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和教职工职业道德标准评价办法,引导教师做新时代“四有”教师。促进教师与其他院校的学术交流,鼓励教师到企业进行培训学习,加大教师海外培训的力度。
3.实施信息文化建设工程。完善智慧校园平台,推动学院官方网站建设,规范系部二级网站建设。强化公共账号建设与管理,加强微博、微信的体系建设。实现融媒体对学院宣传阵地建设的推动助力,彰显高职精神,弘扬学院特色,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双高型”院校,推进本科层次职业大学的创建。加强网络舆情的监管,制定应急预案,把好网络舆论关口。
4.实施学生个性化人文素养工程。推动社团的特色建设,重点扶持1-2个创新创业社团,重点培育2-3个科技创新项目。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建立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和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继续“三下乡”、学雷锋、“龙建院大讲堂”等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鲁班文化节”、“非遗文化节”、“科技文化节”等文化品牌。
5.实施服务育人文化工程。大力开展辅助育人工作,推动教辅建设服务育人、后勤管理服务育人、大师工程服务育人、校园环境服务育人、课程诊断改进服务育人,形成育人工作全校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6.打造四位一体的质量文化。加强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诊断与改进工作。通过以上五个工程的实施,建设校园环境、校风建设、信息文化、服务育人四位一体的质量文化,扩大学院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四、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管理机制改革。切实加强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创新党管人才工作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营造人才强校浓厚氛围。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控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纵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三不”,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完善机制制度。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健全与学院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深化学院《章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学院《章程》,引领学院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既有制度的废立改工作,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框架。加强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以转变职能、提升服务效能为核心,完善适应学院发展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加大业绩考核与奖惩力度充分发挥工资薪酬的激励功能,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是着力组织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由学院党委统筹推进规划的组织实施。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实行定期专题研究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定向联系制度。严格实行问责制,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的政绩考核范围。明确规划责任分工,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要动态关注、监督、督办专项规划的实施。对规划的重点任务和关键性人物,制订时间表、路线图。
四是确保资金投入。积极拓展思路,利用增加招生数量、争取财政资金、专项建设资金、企业赞助以及校友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为学院“十四五”规划的全面实施提供充裕的经费支撑。优先保证人员经费,集中力量加强教学投入和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等基本建设,努力使办学基本条件适应学院发展需要,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坚持开源节流、节俭办学,把有限的经费花在“刀刃上”,通过盈余的积累撬动发展的杠杆,努力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
2022年学院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学院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生命至上始终保持新冠疫情防控不放松,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不断优化治理体系,提高教育治理水平,推动内涵建设向纵深发展。积极推进“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的落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创建职教本科为目标,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和办学水平,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努力保持学院高质量发展态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慎终如始严抓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健康
1.织严织密疫情防控体系。严格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从严落实“十个必须到位”和师生每日排查“六步工作法”,立足常态化、精准化、精细化防控,督促各部门将疫情防控措施精准落实落靠。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摸排、校园管理、物资储备、饮食安全、心理健康疏导、人文关怀、舆论引导、科普宣传等工作,确保上级部署落地落实,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重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健康。(责任部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党对事业全面领导
2.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党委中心组、党总支理论学习。深化“四史”教育,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文章常态化。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举办庆祝党的二十大召开文化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时监测校园舆情,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开展宗教“回头看”,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强校园新闻宣传管理,严格校园网络新闻发布制度的执行。做好党建带群建工作。做好统战工作。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展开“我推荐 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举办以“立德树人”为主题的教师演讲大赛。推进思政课建设,启动龙江精神、中共党史两门课程精品课和开放课程建设,建设VR虚拟展示基地,建立文化展示平台1个。(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启动制定基层党建五年规划(2023—2027),积极参与首届“龙江高校党建十大品牌”评选,举办“党建大讲堂”,推进“党支部工作室”培育,推动构建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开展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学院干部思想观念明显转变,干事创业精气神明显提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的选聘工作,启动第二轮干部全员聘任工作,注重年轻干部的选任,把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德才兼备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反馈意见,开展集中整改工作,形成整改方案、任务清单。启动辅导员岗位退出工作。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100%达标。(责任部门:组织部)
4.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发挥政治监督保障作用,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院党委、行政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反党纪政纪行为。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加强对内设机构党政“一把手”等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招生考试、招投标、基建工程、资产经营等重点部位和关键节点的监管。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三、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引领内涵建设优化升级
5. 打造一流人才培养高地。开发新型特色专业群标准和课程标准,构建课程思政、项目化课程、文化品牌活动、实践体系、劳动教育“五线合一”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严格执行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的要求。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各专业群“共享、并行、互选”一体化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建设院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6项、课程思政教育典型案例10个,建设课程思政资源库,建成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中心。打造省内思想政治示范教学基地,建成74个场景的红色之旅展厅和19个场景的龙江精神展厅,建成功能强大的思政教育虚拟实践教学平台。积极探索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开设高本贯通专业3个,学生规模达到180人。(责任部门:教务处)
6.建设一流高水平专业群。实施“383”专业群重组计划,对开设的44个专业优化重组,分类整合打造3类结合度、关联度高的专业群8个,重点打造智慧城市、智能建造、建筑智能化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做好专业(群)发展规划和专业年检论证,调整优化群内专业设置。推进“15联动”机制建设,建立“政校行企”多方联动专业群建设机制,组建由行业企业专家、技术骨干和教育教学专家组成的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责任部门:教务处)
7.推动三教改革提质增效。遵循课改要求,推进教学、教法改革,努力实现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再突破。建设新形态教材,校企合作开发新形态校本规划教材10本。推进教法改革,建设“课堂革命”典型案例6个。建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举办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评选校级奖项10项,力争获得省级奖5项、国家级奖1-2项。加强资源库建设,探索建立共建共享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推进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的推广与应用,立项建设专业群资源库1个。(责任部门:教务处)
8.统筹推进“1+X”证书试点。加快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互通衔接,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统筹专业(群)资源,深入研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有关专业教学标准,推进“1”和“X”有机衔接,将试点工作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验实训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相结合,为近1000名学生及500名社会从业人员进行认证。(责任部门:教务处)
9.打造一流校企命运共同体。打造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充实成员单位5-10家,新增合作项目5-10个,力争建成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打造产业学院3个。完善《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签订一批高水平合作项目。完成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年度建设任务。建设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2个,教师企业实践基地2个。深化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行“订单班”、“冠名班”等试点合作形式。(责任部门:教务处)
10.建设一流国际合作平台。开发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专业标准1个、课程标准10个。参加国际工程教育认证培训会,开展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3个。开展国际职业教育服务,与中建八局、中建新疆建工有限公司合作,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共建海外员工培训基地和“鲁班工坊”,共同开发教材1本、教学项目3项,开展“中文+职业技能”项目1项。(责任部门:教务处)
11.强强联合深化校际合作。深化校际间的深度合作交流,在专业建设、学生交换培养、学分互认、师资培训和行政管理人员交流等方面取得成效。加强与广东番禺职业学院的合作,选派优秀学生在双方学校进行交换培养,借助番禺职院的留学生培养项目开展试点培养。(责任部门:教务处)
12.筹备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着手准备迎接2022年职业院校评估,组织各部门参与数据统计填报,做好各项迎评筹备工作。(责任部门:督导室)
13.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工作任务计划月分解制,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及时进行预警和公示,强化与业绩考核的数据关联。推动子业务系统运行,进行数据收集和汇总,形成专业、课程、教师、学生初步画像,同时实现驾驶舱指标展示,力争达到诊改复核需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诊改实施与复核专项培训3次或到兄弟院校考察交流。完成2022年教育教学质量年报和企业年报编制任务。(责任部门:督导室)
14.构建一流创新创业体系。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与企业分类建设创业导师资源库和课程体系。开办创新创业大讲堂,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丰富创新创业培训形式,开展创新创业第二课堂,开展创客微课、创客慕课、创客沙龙、创业大赛路演辅导、读书会和大咖分享会等活动。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典型事迹,评选创业年度人物。完善大学生孵化园等创业基地建设,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创业。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责任部门:创新创业中心)
15.系统优化实训资源配置。创建实训数字化分析系统,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实践教学开出率和实训基地利用率,为实现实践性教学时数50%以上的目标提供保障。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出台实践教学、实训基地资源共享等5项管理办法;建设实训教学管理及资源共享平台,实施实训6S标准管理。统筹推进实践育人、活动育人,依托实训基地开展校企、校际社会性服务活动200余人次。评选实验实训教学优秀项目3项,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管理及安全准入”培训和考评活动50人次。组织开展虚拟仿真实训教学,培育示范性虚实一体实训课程3门,开发虚拟仿真实训教材2本,推进智慧设计、施工、市政、运维等虚拟仿真实训资源的数字化育训工作。(责任部门:实训中心)
四、坚持教师为本核心理念,提升教师队伍综合实力
16.建设一流职教双师队伍。建设校企一体结构化创新示范团队,组建群内项目化课程,实践模块化教学,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遴选建设结构化创新示范团队3个,力争入选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搭建“一中心、三体系”培育平台,创新积分制教师成长工程,持续培养专业群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30人,骨干教师80人,分期分批组织专业课教师到高校、工厂、企业进行挂职实践和轮岗培养。(责任部门:教务处)
五、挖掘潜力保持入口稳定,力促就业保障出口顺畅
17.深耕细作稳固招生预期。加强招生工作宣传,主动深入全省各地市,重点强化生源地学校招生宣传力度。分析研判招生工作形势,科学制定2022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加强单招工作管理,完成单招工作任务。做好2022级新生的录取和报到工作。完成初中起点五年制学生的报名及录取工作。(责任部门:招就处)
18.全面保障学生充分就业。充分挖掘校友、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源,巩固并拓展就业合作伙伴,不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和网络面试,提高学生实习就业质量。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建设,定期组织全校范围的就业指导讲座,提升学生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编制2022年度就业质量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用人单位大走访全员联动促就业”活动,开拓新用人单位,拓展就业合作渠道。启动“就业工作示范性高校申报”工作。对各教学系开展2022年度就业工作考评,确保学院就业落实率不低于90%。(责任部门:招就处)
六、深化应用科研机制创新,不断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19.提升科研工作服务水平。完善科研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管理工作,定期公布科研课题的进度情况,确保各级各类获准项目顺利实施。开展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研究、结题、报奖、转化的培训服务,聘请有经验的科研专家对校内教师进行培训3次,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的科研能力。建章立制服务中小企业、科研机构、校内部门,开展校内外科研项目征集工作,针对企业技术升级、成果应用、被动式建筑、教学管理、后勤管理等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进行立项资助2-3项,服务校内的科研团队,培育省或国家级科研课题1-2项,横向课题结题5项,科技创新团队验收3项。(责任部门:科技处)
20.落实责任服务龙江发展。拓宽服务社会渠道,提高行业人员职业素质,做好建筑行业八大员等各类培训的宣传、报名动员和资源建设工作,力争实现职业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3项,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智能楼宇管理员、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等职业培训先行,力争培训社会人员800余人次。加大继续教育招生宣传的力度,拓宽高起专及专升本学生的招生途径。加强成教学生教学考试及毕业答辩工作管理,确保毕业生质量。加强对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的开发与探索,做好各种培训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工作。(责任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七、深化人事管理机制建设,不断释放改革创新动能
21.夯实教师队伍思想建设。坚持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师德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着手构建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相互促进的“三位一体”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进一步巩固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成果,深入贯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持续开展师德失范行为整治,落实投诉举报、分类查处和通报警示制度。(责任部门:人事处)
22.完善人事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人事制度的“废、立、改”工作,重点加强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适应学院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责任部门:人事处)
23.主动出击推进职称评聘。统计梳理学院教职工职称聘用情况,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在职称结构比例优化的政策基础上,积极推进职称评聘相关工作,尽最大努力实现工作突破,让教职工特别是广大教师放下包袱集中精力安心工作,有力推动学院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人事处)
24.创新人才强校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和我省人才政策,把握人才工作的正确方向,创新党管人才领导体制机制。按照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加大对人才政策的调整创新力度,使人才政策更具有影响力、吸附力、牵动力。在培养上,立足于现有人才的素质提升,采取多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方式;在引进上,利用突破性的人才政策优势,吸引高层次人才加入;在使用上,为高层次人才成长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提供机会,破除不利于人才成长的束缚,体现政治上关爱,工作上关怀,生活上关心。(责任部门:人事处)
25.提升人事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与智慧校园建设团队对接,建设便捷高效且符合学院实际的人事管理与服务系统,实现与智慧校园的信息共享和功能互补。(责任部门:人事处)
26.切实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落实《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文件要求,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青少年培养教育、关爱保护等专项活动。(责任部门:人事处)
八、全面加强学生管理教育,培养符合时代要求英才
27.全面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设“新青年文化空间”。以“挑战杯”等创新创业活动为抓手,加大对学生社团的投入,重点建设2-3个创新创业社团,重点扶持1-2个科技创新项目。做好2022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推进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中心建设。积极帮扶低收入家庭和学业困难学生,实施实习、就业帮扶计划,做好奖助贷的评选发放。加强共青团建设,组建“龙建院青年宣讲团”持续开展青年大学习工作。健全共青团的双重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共青团的形象标识及相关规范,带动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从严治会。做好庆祝建团100周年有关工作。(责任部门:学工部)
九、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持续提升服务师生本领
28.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推进章程和制度建设,完成新一轮学院章程修订工作。持续推进校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继续加强工会、教代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推进教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做好参加全省“五个百万”职工劳动技能竞赛组织工作。加强“职工之家”和基层工会小家建设,满足教职工多样化需求。创建网上工会,推进工会网络平台建设和网络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教代会参政、议政作用,组织召开第二届教代会二次会议,推进教代会提案工作的落实。(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人事处)
29. 加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加强资产统计,完成2021年度资产年报编撰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及时高效地开展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和基建项目招投标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学院资产管理办法》《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学院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学院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报废管理,及时完成报废资产的数据上报、审批和实物清运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工作。(责任部门:资产处)
30.提升基建后勤保障能力。加强节能平台使用的管理,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动态了解供水、供电、供汽数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餐饮服务管理,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品种丰富的可口饭菜。持续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大第三方经营模式合作范围。加快推进学院百大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后勤整改项目的申报、实施、竣工验收和审计工作。加强校园基本建设,年中实现学生宿舍和生活服务辅助用房的交付使用,年底实现图文信息中心的交付使用,做好体育馆、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格园4#学生公寓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上半年开工建设体育馆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基建指挥部)
31.稳步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完善数字校园OA办公系统,建立数字校园消息推送中心基础平台,实现即时通讯信息在PC端和APP端的实时推送。推进数字校园站群系统,完善各职能部门和系部网站功能并上线使用。推进学院SPOOC(慕课)系统上线使用,为学院教学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服务。优化网络架构体系,保持学校出口带宽在5.2G的基础上,根据需求加以扩容,满足学院信息化教学、考试需求。升级网络核心设备,逐级推广IPv6在校园中的应用,提升有线和无线网络的使用效率和质量,优化上网用户认证系统使用体验。完善一体化平台接入系统的数据标准化统一体系,完善数据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交换。(责任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
32.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积极筹措资金,为“特高”专业建设和重点基建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合法合规使用国家“特高”和省“双高”建设资金。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收支平衡,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开通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实现学生网上缴费与收费系统连接。做好财务预算、年度决算工作,科学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责任部门:财务处)
33.全面维护校园平安稳定。持续加强和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建设,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增加巡逻巡检密度和范围,为师生提供安全学习工作环境。完善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防护工作,坚决守住校门第一关口。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做好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防治工作。加强教育维稳和信访工作,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责任部门:保卫处)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2022年第19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规范学院印章的使用,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
(一)学院法定名称印章:“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印章(以下简称“党委印章”)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印章(以下简称“学院印章”)、“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钢印(以下简称“学院钢印”)。
(二)学院党委书记签名章、法定代表人(院长)签名章、其他院级领导签名章(以下简称“院领导签名章”)。
(三)学院各党总支、各职能部门、各系(部、院)、直属单位等组织机构印章(以下简称“所属机构公章”)。
(四)冠以“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名称的业务专用章(以下简称“学院业务专用章”)。
(五)其他经学院许可使用的印章。
第三条 学院党政办公室是印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印章的使用与管理,统筹印章的刻制、启用、封存等工作。各职能部门(系、部、院)负责人对本部门印章管理负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系、部、院)综合科或办公室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及废止
第四条 印章按下列程序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印章刻制点刻制:
(一)党委印章、学院印章、学院钢印由党政办公室持上级单位批准函件进行刻制。
(二)院领导签名章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刻制。
(三)学院所属机构公章,由所属机构持学院发文,向党政办公室申请刻制。
(四)学院业务专用章,由职能部门签署意见,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由党政办公室刻制。
第五条 因机构名称变更或年久磨损等原因,需重新刻制印章时,由有关部门提交申请,经党政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刻制,并在学院印章登记簿上拓具印模,标明制发日期。有关部门须将旧印章交回党政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第六条 印章遗失或损毁的,所涉部门除向党政办公室报告并依法公告作废外,还需附原印章的种类、字体、制发日期,损毁或遗失经过及处理情况,报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按规定补发,补发印章的印文应异于原印章,以示区别。
第七条 学院非实体机构原则上不予新刻印章,由所属(挂靠)部门代章,已刻制的印章由所属(挂靠)部门负责管理。
第八条 印章规格及样式
印章所刊名称应与学院发文所规定名称一致,刻制的规格及式样按国务院文件规定范围予以规范。
(一)学院公章(直径 4.2 厘米):圆形,中间刊五角星,上部自左向右环形字样为“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钢印(直径 4.2 厘米):圆形,中间刊五角星,上部自左向右环形字样为“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三)党委公章(直径4.2 厘米):圆形,中间刊党徽,上部自左向右环形字样为“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四)学院所属机构公章(直径4.0 厘米):圆形,上部自左向右环形字样为“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或“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下部自左向右横排字样为机构(党总支)名称。
(五)学院业务专用章(直径4.0 厘米):一般为圆形,上部自左向右环形字样为“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间刊五角星,下部自左向右横排字样为专用章名称。上级部门另有要求的,按相关样式规范。
(六)其它印章的规格及式样,按有关要求办理。如印章样式有新规定,则按上级文件要求予以更新。
第九条 新刻制印章应在党政办公室留印模备案,于学院发文后启用。废止印章应及时交回党政办公室,印章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处置或销毁。印章启用材料及印模应立卷存档。
第十条 党政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各类印章使用的监督,定期检查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更新印章目录,对无备案、未列入目录的印章,学院不承认其有效性。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学院公章
1.用于以学院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报表等材料;
2.申报国家、部委、省市级各类教学、科研申请材料;
3.以学院名义向外单位发出的函件。包括对外联系工作、考察调研、处理业务的相关文件、认证材料以及各类证明材料等;
4.以学院名义签订的协议、意向书(涉及外事的,需提供中外文本各一份)等;
5.以学院名义颁发的各类证书、证件;
6.向学院内设机构印发的文件、通知等;
7.经院领导批准的其它需要使用学院公章的文件。
(二)党委公章
以学院党委名义发出的公文、公派人员政审表、入党志愿书、颁发的奖状等。
(三)学院钢印
以学院名义颁发的毕业证、学生证、结业证、工作证、退休证等证件照片的压印。
(四)院领导签名章
1.以学院的名义办理,应由院长签署的业务文件;
2.以学院或院领导的名义,应由院领导签署的合同、协议、公函、证书、对外联系的业务性文件等;
3.其他经院领导授权可使用签名章的文件、材料等。
(五)学院业务专用章
用于学院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专项业务。
第十二条 印章的使用程序
(一)学院印章、学院钢印、党委印章、院领导签名章:申请者应通过学院校园网拟用印鉴模块提交申请,明确内容、事由等,同时提交用印相关材料,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党政办公室审批用印,必要时须经院领导审批后用印。
(二)学院业务专用章、所属机构公章、党总支公章:申请用印者向有关部门提出用印申请,由各部门按照本部门印章管理办法审批用印。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用印审批流程及登记制度。印章管理员应认真负责、遵章守纪、秉公办事,用印时应认真审阅有关材料,了解用印内容,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为盖印。用印件涉及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印章管理员应拒绝用印:
(一)上报或下发的用印件内容有误或批准权限不当的;
(二)非本院教职工或与本院工作、业务无关的;
(三)空白的介绍信、证件、证书、聘书、纸张等;
(四)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材料;
(五)落款名称与印章名称不符的;
(六)未经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及其他不得用印情况。
第十四条 印章应保持整洁,印文字迹清晰,印泥颜色纯正。印章一般应居中下压发文单位名称和成文日期之上,使发文单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一行之内,必要时还应在骑缝处加盖印章。
第四章 印章的保存及管理
第十五条 党委印章、学院印章、院领导签名章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学院业务专用章、学院所属机构公章由各职能部门、各系(部、院)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并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印章管理员因事假、病假等原因临时不在岗位时,所在部门应做好印章管理交接工作。
第十六条 印章应在所属部门办公室内使用,并在有防盗措施的储存柜中保存,随用随锁。一旦发生失窃、失控情况,应立即向学院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七条 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如因特殊情况需在保管场所以外的地点使用印章,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由印章管理员在现场监印。
第五章 有关责任
第十八条 未经学院审批私刻印章,或使用伪造、变造印章,以及弄虚作假骗用印章的,学院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不按照规定审查、登记和用印,或未经批准在办公地点之外用印及由于保管不善造成印章丢失的,情节轻微的给予监印人批评教育;造成不可挽回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学院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影响学院正常管理工作,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的,学院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所属机构应制定印章管理规定,并报党政长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二十二条 具有法人资格的学院下属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参照本办法制定印章管理规定,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在使用印章时,应严格遵守相应的法规和制度,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由其秘书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 电子印章的刻制从严管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 得擅自制作电子印章。已获批准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按上级有 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院有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黑建院办字〔2001〕29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于: 2022年11月2日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10月31日)
2021—2022学年度,我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现就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21—2022学年度,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面贯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以服务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为主线,以学院信息公开和行政党务公开透明为着力点,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是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以增强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广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认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清单为基础,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我院将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作为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指引,逐条逐项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清单落实,进一步明确了9大类39条公开事项的信息类别、事项内容、责任部门、公开方式和途径。
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教学、行政、学生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在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行了优化和整合,通过与现代教育与网络中心协调配合,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和学院信息公开专栏的有效链接,减少了工作量,确保了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的丰富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我院认真学习并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内各系(部)、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按相关要求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规格进行统一,完善了《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表》,在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为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既要防止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又要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重新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我院在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院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一年来,我院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共1000余条,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约500余条,校报230余条,广播、宣传栏等其他形式400余条。
(二)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已及时更新共5条;
2.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共11条;
3.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等情况更新200余条;
4.专业设置,重点专业建设情况。2021-2022年度开设专业设置表及新增、撤销专业表,全校开设课程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及选修课学分占比,学院美育教育(艺术教育)年度报告,学籍管理制度及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情况总结,共6个项目,14项内容。
5.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学业管理,奖惩管理,资助管理,心理辅导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更新3条;
6.学院人员基本情况,人员招聘相关办法,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职工考核办法共14条;
7.在收费管理公开专栏对2022年部门预算、学院2022年收费标准及学院经费来源、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公开。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标公开共计92条;
8.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及时更新1条;
9.其他公开事项:学院官网新闻发布136条,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12条,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发布96条,黑龙江日报“龙头号”发布16条,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极光新闻“极光号”发布106条,“今日头条”发布28条,人民日报“人民号”发布6条,现代高等教育技术教育网(原高职高专网)发布4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院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没有收到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我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学院已经形成了的初步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尚需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配套的制度措施需加紧制定出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和范围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栏目网站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设。一些基层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不够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在下一步工作中,学院将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的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公正、公平、便民”的工作原则,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整性与时效性。
(二)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
学院将全面推进与广大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学院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制度,能够为广大师生员工就近及时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三)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
在实际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以系统化为依托,以规范化为目标,大力宣传、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将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整合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对信息公开数量较多的部门,如招就处、教务处等部门单位,每年需要公布的信息比较多,优化升级网络系统,完善各级专栏的信息共享机制。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
进一步推进有关制度建设,增强工作规范性,如建立对涉及学院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
(四)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充分结合原有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加快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速度,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丰富学院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五)加强学校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
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10月29日)
2020—2021学年度,我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现就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概述
2020—2021学年度,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面贯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以服务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为主线,以学院信息公开和行政党务公开透明为着力点,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是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以增强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广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清单为基础,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我院将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作为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指引,逐条逐项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清单落实,进一步明确了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的信息类别、事项内容、责任部门、公开方式和途径。
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教学、行政、学生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在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行了优化和整合,通过与现代教育与网络中心协调配合,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和学院信息公开专栏的有效链接,减少了工作量,确保了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的丰富性和及时性。
二是创新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了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联动的多层次、立体化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利用信息化技术拓展了信息公开平台。二是规范学校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院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将学校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大力推进基本信息公开与学院中心工作的高度融合,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既要防止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又要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重新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我院在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院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学院基本信息公开情况。学院严格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凡需要公开、要求公开和可以公开的信息,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均予以公开,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2020-2021年度,召开了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学院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严格按照我院信息公开标准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2020-2021年度,在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学院年度报告、会议工作报告及制度共计5条。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包括: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和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学校招生信息网,把招生信息网打造成为融招生宣传、查询、咨询于一体的招生工作主阵地和主窗口,快捷地发布各类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2020—2021年度招生就业处通过各类网站发送报导类信息800余篇,发送短信类信息38000余条,人工电话及传真公布信息1100余人次。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财务处第一时间在相应栏目上更新最新动态,包括学生收费标准、工资发放说明、新的财务政策与制度、学生可以及时查询学杂费收费标准、应交学杂费等信息,并可通过微信缴纳学杂费。本年度在学院官网公开了《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开了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学院概况、预算情况说明、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等公开报表。公开了学院2019年及2020年部门决算,包括学院概况、决算情况说明、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等公开报表。资产处通过校园网政府采购网等途径,及时公开制度、政策法规、招标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招标相关工作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2020-2021年度,我院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合计137个。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发布报废资产网上公开竞拍公告2个。
4.人事招聘信息。人事招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面广,对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也坚持了各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的原则。2021年计划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46名、辅导员岗位人员8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5名,共计69人。截止到2021年8月6日,已完成公告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后续程序将在满足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按序推进。组织部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结合实际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梳理事项,规范程序,每一项公开事项均在组织部长审查下进行公开,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进行公开,调动了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得到了提升。
2020-2021年度,通过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10条。在干部招聘任免方面共发布信息39件,发布信息包括学院领导社会兼职情况、学院干部任免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公示、推荐省委教育工委“两优一先”人选公示等五方面,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5.教学质量信息。一是教学服务流程公开。为及时将教学日常事务下达给教师和学生,教务处网站专门设置了教学动态栏目,将学生学籍处理、成绩、考试等教学日常工作办事流程及时公布,通过多渠道途径,保证教学信息与事务快速传达,受到学生与老师好评。二是教学建设公开公示。在专业与课程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评估工作等教学改革与创新建设中,教务处在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指导下,广泛征求社会及校内外高校专业人士意见,保证了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实施性。
2020年度-2021年度,教务处更新人才培养方案共计24条,更新专业设置1条,更新开设课程1条,更新质量年报1条。
6.学生服务管理信息。2020-2021年度,学工部着重抓好制度建设、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院外网主动公开信息9件。其中,学生评奖类信息3件,学生资助类信息3件,学生管理服务类信息2件,学风建设类1件。
7.学风建设信息。2020-2021年度,通过微信、QQ、智慧校园系统等交流平台将学术委员会公示信息、政策文件等信息同步发布。公开了《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成果成员变更的暂行规定(试行)等制度;按照《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工作需要,增补学术委员会委员,及时在学院办公网发布增补结果。公示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评定的各类教科研成果17条。
8.突发事件信息。2020-2021年度,校园安全稳定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没有公开事项。
9.新闻媒体公开信息。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极光新闻、人民网、新华网、黑龙江日报龙头新闻等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共计324条。。
三、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
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比较满意,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没有发生过因信息公开工作而复议、涉诉的情况。
四、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学院已经形成了初步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基层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不够规范,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学院对公开信息的解读和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下一年度信息公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切实增强公开意识与信息解读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对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事项清单要及时主动公开,提升依法答复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申请的能力。针对学校重要决策、重要制度等,要进一步强化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与回应,加强与师生的沟通,回应师生关切。
2.继续推进信息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结合新的信息传播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创新智慧校园信息管理模式,建设大数据服务平台,汇聚校园各类各级信息数据,推进学院各类公开信息。
3.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督查机制。健全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各个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加强精细化管理和督查,加强信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9日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月工作例会制度
2021年第10次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提高学院工作计划性,督促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一、院长月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在每月月初召开。如工作需要,可由院长临时决定召开碰头会,研究部署紧急工作。
二、院长月工作例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副院长参加(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副书记、纪委书记参加),党政办公室主任及行政部门(含教辅)负责人列席,其他列席人员由院长根据议题需要确定。院长不在学校时,由院长委托其他副院长主持会议。
三、院长月工作例会主要内容:
1.副院长通报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工作主要内容、工作方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下一步需要采取的措施。
2.研究部署当月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方向,落实工作责任。
3.传达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4.由院长确定需要在例会上研究、决定的其它事项。
院长月工作例会一般不安排和研究临时动议的事项。
四、参加会议人员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须事先向院长请假。
五、党政办公室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及时编印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和当月重点工作推进表。
六、院长月工作例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须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工作任务。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由责任单位做出书面说明。
七、院长月工作例会确定的工作事项,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催办和督办,落实情况及时向院长报告。
八、院长月工作例会确定的事项凡需行文的,由有关职能部门起草、党政办公室审核,由院长签发。